
謂鑒察。監,通“ 鑒 ”。 漢 劉向 《說苑·辨物》:“昔 昭王 娶于 房 曰 房後 ,是有爽德。協于 丹朱 , 丹朱 馮身以儀之,生 穆王 焉,是監燭 周 之子孫而福禍之。”
“監燭”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文獻使用場景理解:
鑒察、明察
字詞拆分
部分資料将其誤作成語,解釋為“夜晚照看燈火,形容謹慎小心”。此說法權威性較低,可能與字形相近的詞語混淆,建議優先以“鑒察”義項為準。
多用于古籍或學術讨論,如分析《說苑》等文獻時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其鑒察、明辨的深層含義。
建議:若需引用該詞,建議标注文獻來源并明确“監”通“鑒”的用法,避免歧義。
《監燭》是一個古漢語詞語,常用來形容監察或檢查的意思。它來源于古代官府或宮廷中的一種職務,即負責夜間巡視、檢查燈燭是否燃燒正常的人員。因此,“監燭”一詞逐漸引申為監視、審查、督察等含義。
《監燭》的部首是“火”字旁,表示與火有關。它的總筆畫數為十五畫。
《監燭》的形聲字義,它的聲旁是“登”,表示發出的聲音,意為上來、上升。字形由火和登組成,燃燒的火焰往上升起的形象。在繁體字中,“監燭”保持了橫折形式,分為“監”和“燭”兩個字。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往往使用繁體字。因此,《監燭》的古時漢字寫法應為“監燭”,保留了繁體字的形式。
1. 雖然他們進行了夜間巡邏,但是還是沒有發現任何監燭的迹象。
2. 督查組來到工地現場,對施工情況進行了監燭。
1. 監視:意為觀察、監控。
2. 監察:意為監督、審查。
3. 監管:意為管理、監督。
4. 照明:意為用光亮照亮。
近義詞:監視、審查、觀察。
反義詞:放任、疏忽、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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