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見而知之。指同時代的事,以别于後代對前代事的“聞而知之”。語本《孟子·盡心下》:“由 堯 舜 至於 湯 ,五百有餘歲。若 禹 、 臯陶 ,則見而知之;若 湯 ,則聞而知之。” 清 顔元 《存學編·總論諸儒講學》:“其效使見知聞之者,知尊慕 孔 孟 ,善談名理,不作惡,不奉釋 老 名號。”
(2).謂明見明知,并不隔膜。《韓非子·難一》:“有賞者君見其功,有罰者君知其罪,見知不悖於前,賞罰不弊於後,安有不葬之患。”
(3).受到知遇。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汾水》:“ 飛廉 以善走事 紂 , 惡來 多力見知。 周武王 伐 紂 ,兼殺 惡來 。” 宋 胡仔 《苕溪漁隱叢話前集·王逢原》:“ 王逢原 見知 王荊公 ,一時附麗之徒,日滿其門,進譽獻諛,初不及文字間也。”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二·劉元子》:“ 嵩陽 守 重慶 , 銅梁 大司馬 張襄憲公 佳胤 以童子見知,愛如己子。”
(4).為人所知。 清 侯方域 《管夫人畫竹記》:“而天下之文雅鑒賞者,固雖欲觀之,而祕閣禁嚴,不能到也,是終無由見知於世也。”
(5).見“ 見知法 ”。
“見知”是一個多義古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主要含義:
見而知之(直接認知)
指對同時代事物的直接觀察認知,區别于後世通過傳聞了解前代事物的“聞而知之”。這一概念源自《孟子·盡心下》,如禹、臯陶親眼見證堯舜之道,而湯隻能通過聽聞了解。
明見明知(透徹理解)
強調對事物的清晰認知與理解,如《韓非子·難一》所述君主明察功過、賞罰分明的治國理念。
受到知遇(獲得賞識)
表示得到上位者的賞識重用,如《水經注》記載惡來因勇武被纣王重用,宋代王逢原受王安石賞識的典故。
為人所知(被認知)
指個人才能或事迹被廣泛知曉,如《顔元·存學編》提及學者通過講學傳播思想。
法律術語(見知法)
特指秦漢時期官吏明知犯罪不舉告需連坐的“見知故縱法”,此義項需結合具體曆史文獻考證。
說明:該詞多用于古籍,現代漢語已不常見。理解時應結合具體語境,前三個義項在曆史文獻中出現頻率較高,後兩個義項使用範圍較特定。建議查閱《孟子》《韓非子》等原典獲取更完整語境。
《見知》是指通過目擊或了解來得知某事或某人的信息,即見識、了解。
《見知》的部首是“見”,總筆畫數是10。
《見知》是一個漢字詞彙,來源于中文詞彙的演變和發展。繁體字為「見知」。
古時候寫《見知》的方式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但基本上還是使用了“見”和“知”兩個字。
1. 他廣泛閱讀,見知甚多。
2. 通過旅行,他得以見知不同的文化。
3. 他日積月累的工作經驗使他漸漸地擁有了豐富的見知。
見聞、見解、見識、見聞廣博、有見地
了解、認識、體驗、感知
不知、不曉、不了解、不見識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