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簡卹”。謂考察而體恤之。《書·文侯之命》:“簡恤爾都,用成爾顯德。” 孔 傳:“當簡核汝所任,憂治汝都鄙之人。” 宋 曾敏行 《獨醒雜志》卷四:“申戒官吏,簡恤刑章,深切丁寧,斯為至矣。”
“簡恤”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與曆史語用兩個層面解析。從構詞法看,“簡”本義為竹簡,引申為選擇、檢閱、核查,如《尚書·呂刑》中“簡孚有衆”即指核查事實;“恤”指體恤、救濟,《周禮·地官》有“以恤民艱”的用法。組合後,“簡恤”指通過核查實情以實施救濟,強調審慎而精準的撫慰行為。
該詞在典籍中多用于政令文書,例如《宋史·食貨志》載“災傷之地,簡恤尤亟”,指官府需核查災情後精準赈濟。明代丘濬《大學衍義補》中“簡恤民瘼,當先究其疾苦之源”,則強調體察民情需追溯問題根源的治理邏輯。
詞義演變中,“簡”的核查義與“恤”的關懷義形成語義互補,使該詞兼具理性決策與人文關懷的雙重特質。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特别指出:“簡之察與恤之憫,猶車之兩輪,缺一不可”,這一注解深刻揭示了詞語的内在邏輯。
“簡恤”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含義
指通過考察實際情況後給予體恤關懷,強調在深入了解問題的基礎上實施關懷。例如《尚書·文侯之命》中“簡恤爾都”即表達此意,意為審察民情并體恤治理。
現代引申
部分現代解釋(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簡單而體貼地關心他人痛苦”,但這一說法更偏向現代語言習慣的轉譯,與古典文獻原意存在差異。
語源考證
“簡”通“柬”,意為選擇、考察;“恤”指體恤、憐憫,如《說文解字》中“恤,憂也”。組合後強調“基于考察的關懷”。
文獻用例
宋代曾敏行《獨醒雜志》提到“簡恤刑章”,指審慎體恤刑罰制度,避免嚴苛。
“簡”的誤解
現代可能将“簡”理解為“簡單”,但古典語境中更側重“審察”之義,需結合上下文區分。
與“體恤”的區别
“體恤”泛指同情關懷,而“簡恤”隱含先考察再行動的邏輯,如《晉書》中官員簡文的事例(民間說法,未見于正史)。
“簡恤”是兼具理性與情感的古語,既要求審慎考察,又需付諸關懷行動。在閱讀古籍時,需注意其與現代詞彙的語義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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