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習期是計劃經濟時期延續下來的一種針對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適應和考核制度,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及部分國有企業。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見習期是指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博士生、碩士生除外)被分配到用人單位後,正式成為職工前需經曆的考核階段,通常為1年。其本質是人事制度下的試用期,而非勞動合同制度中的概念,目的在于幫助畢業生適應工作環境并接受單位考核。
對比項 | 見習期 | 試用期 |
---|---|---|
法律依據 | 人事制度(如1981年《高等學校畢業生調配派遣辦法》) | 勞動合同制度(《勞動合同法》) |
適用對象 | 僅限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 所有新入職勞動者(包括畢業生) |
約束力 | 僅對畢業生有約束,單位可單方延長 | 雙方平等約定,受勞動法保護 |
適用範圍 | 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分國企 | 所有企業及用人單位 |
如需了解具體地區的見習期工資标準或轉正流程,可參考當地人事部門文件或咨詢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見習期是指一個人在某個行業或職位上進行試用的一段時間。在這個期間,雇主會對見習者進行考察和培訓,以評估其適應能力和工作表現。見習期通常是一種過渡階段,幫助員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提供機會學習和成長。
見習期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其中,"見"字是由"⺊"部和"⺌"部組成,總共2個筆畫;"習"字是由"⺍"部和"丷"部組成,總共5個筆畫;"期"字是由"月"部和"其"部組成,總共9個筆畫。
見習期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漢語中的"見習"二字。"見"意為看見、明白,"習"意為熟悉、學習。繁體字中,"見"字為"見","習"字為"習"。
根據古代漢字的寫法,"見"字可以寫作"⺈"、"⺊"或"⺕","習"字可以寫作"⺍"、"⺗"或"⺙","期"字可以寫作"其"、"朞"或"其"。
1. 在見習期結束之後,她被正式雇傭了。
2. 見習期是一個寶貴的機會,讓你證明自己的能力。
- 見習生:指正在進行見習的學生或畢業生。
- 見習教師:指一位在校教育機構中進行試用教學的教師。
試用期、實習期。
正式任用、穩定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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