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體詩用韻的一種方法。指同一首詩中,兼用通用韻部的字押韻。 清 吳喬 《圍爐詩話》卷一:“ 唐 人有嫌韻、兼韻之法。嫌韻即出韻也;兼韻亦名幹韻,謂兼取通用韻中一二字也。嫌韻與兼韻可通用,不可轉用。寒與删、先得相兼,以其通用故也;而轉用之真、文、元則不可。” 清 吳喬 《圍爐詩話》卷一:“ 唐 人排律有兼韻者,東兼冬,庚兼青是也……通用乃 劉淵 并韻以前之法。”
兼韻是漢語音韻學中的專業術語,指同一個漢字在特定曆史時期或不同方言中存在兩種或多種讀音的現象。這種現象主要源于語音的曆史演變、方言差異或特殊用字習慣。以下是具體解析:
根據《漢語大詞典》,兼韻指一字多音現象,即單個漢字對應多個反切注音或實際發音。例如中古漢語中,部分漢字在《切韻》《廣韻》等韻書中被标注為兼屬兩個韻部,反映其讀音的曆時或共時差異。
曆時音變
語音系統隨時代變遷,如中古到近代漢語的聲母簡化、韻母合并,導緻部分字音分化。例如“車”字在《廣韻》中兼屬“魚韻”(kʰɨʌ)和“麻韻”(tɕʰia),前者保留古音,後者為唐代新讀音。
方言差異
同一漢字在不同方言區讀音不同,被韻書記錄為兼韻。如“打”字在宋代韻書兼注“德冷切”(təŋ˥,北方音)與“都挺切”(tiɛŋ˥,南方音)。
兼韻現象為漢語語音史提供關鍵證據。例如《切韻》中“東”“冬”兩韻部分字兼韻,反映南北朝時期方言融合;現代閩南方言保留“飛”讀hui(文讀)/pe(白讀),印證中古輕重唇音分化過程。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 《音韻學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
- 《廣韻聲系》(中華書局)
“兼韻”在不同語境下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領域理解:
指近體詩(如唐詩)用韻的一種特殊方法,即在同一首詩中,允許使用通用韻部的字相互押韻。例如寒、删、先等韻部可相兼,但不可轉用至真、文、元等韻部。
規則特點:
在文學或音樂領域,可形容作品韻律和諧且兼顧多重要求,含贊美之意。但此用法在現代較少見。
附:“兼”字本義
指“同時涉及兩種以上事物”,如“兼顧”“兼程”,引申為合并或加倍,為“兼韻”提供了詞義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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