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司的意思、監司的詳細解釋
監司的解釋
(1).負有監察之責的官吏。 漢 以後的司隸校尉和督察州縣的刺史、轉動使、按察使、布政使等通稱為監司。《後漢書·左雄傳》:“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 明 楊珽 《龍膏記·賜玦》:“他始拿守令,繼拿監司,我都不能禁他,如今該輪到我宰相了。” 清 李調元 《九月初六日過燕郊》詩:“我本治 河 監司官,聞言頓覺心難安。” 章炳麟 《訄書·禁煙草》:“煙葉之苦澤,下毒其壤,數年不能成菜茹,雖欲反而樹稼,其道無繇。殖者滋庶,食者滋衆,民利而翫之,監司恬而狎之。”
(2).監察。《後漢書·賈宗傳》:“ 宗 擢用其任職者,與邊吏參選,轉相監司,以擿發其姦。”
詞語分解
- 監的解釋 監 (監) ā 督察:監察。監控。監測。監護。監考。監聽。 牢,獄:監獄。監押。監禁。坐監。 監 (監) à 古代官名或官府名:太監(宦官,阄人)。國子監。欽天監(掌管天文曆法的官府)。監生(在國子
- 司的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網絡擴展解釋
“監司”是中國古代對具有監察職能的官員或機構的統稱,其含義和具體職責隨朝代演變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監司”由“監”(監察、監督)和“司”(管理、掌管)組成,指負責監察地方官吏的官員或機構。其核心職能是監督地方行政,确保官員廉潔、政令暢通。
二、曆史演變
- 漢代起源
漢代司隸校尉、刺史等官職已具備監察職責,被視為監司的雛形。
- 宋代定型
宋代在“路”級行政單位設轉運使、提點刑獄、提舉常平等官職,統稱監司,負責監察州縣官吏。
- 元明清延續
元代廉訪使、明代布政使/按察使、清代道員等均屬監司範疇,職能延續監察地方。
三、主要職責
- 監察官吏:監督地方官員的政績與行為,舉薦或彈劾不稱職者(如宋代轉運使需定期上報知州、通判的政績)。
- 行政監督:确保中央政令在地方執行,如司法、財政等事務的合規性。
- 跨區協調:部分監司(如宋代提舉常平司)還負責赈災、水利等跨區域事務。
四、典型例子
- 宋代:轉運司(漕司)、提點刑獄司(憲司)、提舉常平司(倉司)。
- 清代:按察使(主管司法監察)、道員(分守道、分巡道)。
五、補充說明
監司制度體現了古代中央集權下“以官制官”的治理邏輯,通過層級監察防止地方權力失控。其名稱和具體職能因朝代調整,但核心目标始終是維護中央權威與地方秩序。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監司的運作細節,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或百科資料(如)。
網絡擴展解釋二
《監司》是一個漢字詞語,古代常用于表示監察、監督的意思。下面将為您詳細介紹這個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拆分部首和筆畫:
《監司》的拆分部首為“⻏”和“⺼”,其中“⻏”為左邊的部首,表示“門”的意思,“⺼”為右邊的部首,表示“肉”的意思。它們的筆畫數分别為3畫和5畫。
來源:
《監司》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官制和行政管理體系。當時,監司是負責監察官員、監視行為等的機構或官職。其職責是監督公務的執行情況,保證官員廉潔奉公。
繁體字:
在繁體中文中,“監司”字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同,沒有變化。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監司的寫法與現代有所區别。其中,“監”字在《說文解字》中的寫法類似于“+⻏+目”,表示監視、觀察的意思;而“司”字則寫作“老+⺼”,表示管理、掌管的意思。
例句:
1. 他是這個單位的監司,負責監察員工的工作情況。
2. 監司的職責是維護法紀,監督官員勤廉履職。
組詞:
1. 監察:指對工作或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
2. 監獄:指用來關押犯人并進行改造的場所。
3. 監管:指對某一範圍的事物進行監督管理。
近義詞:
監察、監視、監管。
反義詞:
被監察、被監視、受監管。
通過以上介紹,我們了解到《監司》這個詞的意思是監察、監督,其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為“⻏”和“⺼”,來源于古代官制和行政管理體系。它的古時候寫法有所變化,繁體中文中與簡體形式相同。使用例句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使用這個詞語。此外,還提供了一些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以拓展詞彙的應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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