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鞭笞捆綁。 唐 無名氏 《李林甫外傳》:“忽一日,方午,有人扣門,吏驚候之,見一道士甚枯瘦,曰:‘願報相公。’閽者呵而逐之外,吏又欲鞭縛送於府。”
“鞭縛”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釋義
指“鞭笞捆綁”,即用鞭子抽打并捆綁的行為。該詞由“鞭”(鞭打工具)和“縛”(束縛)組合而成,字面強調暴力約束的動作。
出處與示例
最早見于唐代小說《李林甫外傳》,描述官吏欲對道士實施“鞭縛送於府”的懲罰。這一典故成為該詞的主要文獻依據。
用法與引申義
多用于古代或文學語境,描述強制性的懲戒措施。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嚴厲的約束或限制”,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相關成語與詞語
與“作繭自縛”“束手就縛”等同含“縛”字的成語類似,均含受限制之意,但“鞭縛”更強調暴力手段的施加。
注意事項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常見于古籍或曆史文本分析。使用時需注意其暴力屬性,避免誤解為普通約束行為。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唐代文獻《李林甫外傳》原文。
《鞭縛》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用鞭子和繩子束縛或捆綁。
《鞭縛》這個詞的部首是馬(馬是“馬、馭”等字的部首),它由馬和缶兩個部首組成。
在現代漢字中,《鞭縛》的筆畫數是13畫。
《鞭縛》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律制度和刑罰。在古代,當犯罪者犯下嚴重的罪行時,常常會被用鞭子和繩子來束縛,作為一種懲罰手段。
《鞭縛》的繁體字為「鞭縛」。
在古代,漢字的字形有所不同。《鞭縛》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缶部的形狀更像一個罐子,馬部則更加簡化。
1. 犯下嚴重罪行的罪犯将被鞭縛起來示衆。
2. 在古代,刑罰常常采用鞭縛的方式進行。
1. 鞭打:用鞭子進行打擊或抽打。
2. 縛住:用繩子或其他材料将某人或某物綁住。
3. 鞭撻:用鞭子進行嚴厲的責罵或懲罰。
1. 束縛:用繩子或其他物品限制某人或某物的行動。
2. 捆綁:用繩子等将某人或某物綁起來。
1. 釋放:解除束縛,讓某人或某物自由。
2. 解放:解除束縛,使某人或某物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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