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經過選擇而任用官員。《後漢書·申屠剛傳》:“皇太子宜時就東宮,簡任賢保,以成其德。” 明 宋濂 《毛公神道碑》:“當是時,上之左右唯公及太師 李韓公 尤被簡任,凡政令之敷布,軍餉之轉輸,羽檄之交馳,皆二公相與協贊之。”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四:“ 嘉禾 錢文端公 視學畿輔,有題帳詩,一時傳為美談。詩序雲:‘往年學使者,下車供帳甚盛,厥後相繼簡任於此者,多清節素著之前輩,以次删除。’”
(2).官階名稱。辛亥革命以後到解放以前文官的第二等,在特任以下,薦任以上。 茅盾 《鍛煉》二:“簡任官成麼?要是不成,找個把特任官也很便當。”
“簡任”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選拔任用官員
這一含義源于古代用法,指通過篩選後委任官職。例如:
民國時期的官階等級
辛亥革命後至1949年,文官分為四等,簡任為第二等,介于特任(最高)和薦任之間。例如:
補充說明
部分資料将“簡任”解釋為“簡單輕松的工作”(如),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與成語混用有關,建議優先參考曆史或政治語境下的定義。
《簡任》是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詞彙,代表着個人執掌職權的權力與負責。該詞的拆分部首為“簡”和“任”,總計共有14畫。
“簡”字由“竹”和“見”組成,表示了一種将複雜問題簡化和精練的品質。而“任”字則由“人”和“心”組成,表達了一種心甘情願、盡責的态度。
“簡任”一詞源于中國古代文獻,《詩經·小雅·好而無告》中有“主倪宜簡任,以甯百事”之句。繁體字中,“簡”與簡體字保持一緻,而“任”則有不同的變化形式。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簡”字有篆書、隸書、楷書等不同的字體形式,體現了古人對字形的不斷演變和變化。而“任”字則經曆了秦篆、大篆、小篆等多個階段。
1. 領導簡任,意味着責任和權力的集中。
2. 隻有心理承擔了簡任,才能發揮出最大的潛力。
1. 簡單:表示事物簡捷、不複雜。
2. 任命:指授予某人某種職責或職位。
3. 任性:表示隨心所欲,不受限制。
1. 掌權:具有管理和決策職權。
2. 擔任:承擔某種職務或職責。
1. 辭職:自願放棄職務。
2. 被解職:由上級或組織取消職務。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