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疏略缺失。 晉 何琦 《請修五嶽祠》:“而山川大神,更為簡缺,禮俗穨紊,人神雜擾,公私奔蹙,漸以繁滋。”《宋書·禮志四》引此作“簡闕”。
(2).指職務較簡單、低級的官缺。《清會典事例·吏部處分例·京官保舉》:“各該堂官,率徇情取悅,以繁缺保送者多,而簡缺及留部者少。”
簡缺(jiǎn quē)是古代官職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事務相對清簡、責任較輕的官職空缺,與“要缺”(事務繁劇、責任重大的官職空缺)相對。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本義與性質
指職位的事務較為簡單、政務壓力較小的官缺。此類職位通常位于次要地區或非核心部門,所需處理的事務相對常規,決策風險較低。來源依據:《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收錄該詞條,釋義為“清簡的官職空缺”。
曆史制度背景
在清代官制中,“缺”是官職的具體崗位設置。吏部根據職位的重要性、地理位置(沖、繁、疲、難)、事務繁簡程度等标準,将官缺劃分為“最要缺”“要缺”“中缺”“簡缺”四等。“簡缺”即屬于事務最清簡、地理位置最次要的等級。來源依據:中華書局《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詳細記載了清代官缺的劃分标準與等級。
使用場景與對比
該詞主要用于描述官職空缺的性質,常見于吏部铨選(選拔任命官員)的官方文書或曆史記載中。例如:“此乃一簡缺,可委任曆練尚淺者。” 與之相對的是“要缺”,如“此系要缺,需幹員方能勝任”。來源依據:《辭源》(商務印書館)在相關詞條下對比了“要缺”與“簡缺”的差異。
現代使用與演變
“簡缺”是特定曆史時期的制度性術語,現代漢語中已不再使用于實際官職任命,僅出現在研究曆史、古代文獻或文學作品中。來源依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及語言學研究表明該詞屬曆史詞彙。
“簡缺”專指中國古代(尤以清代為典型)官制中事務清閑、責任較輕的官職空缺,是官僚體系中職位分類的具體體現,反映了古代對官職重要性的精細劃分。
“簡缺”是清代職官制度中的術語,指地方官員職位分類中的一種類型,屬于事務相對簡單、政務壓力較小的職位,通常與“要缺”(政務繁重的重要職位)相對。其特點如下:
分類依據
清代根據“沖繁疲難”四要素劃分地方官職等級:
補缺方式
簡缺官員的任命通常由吏部直接铨選(抽籤或資曆排序),程式較簡單;而“要缺”需由督撫題名推薦(題調),選拔更嚴格。
實際應用
例如某縣無重大稅賦問題、治安良好,則被列為簡缺,知縣可由吏部選派資曆符合的候補官員,無需高層特别考核。
這一制度反映了清代官僚體系中對職位重要性的細化管理,旨在合理分配官員資源。現代語境中已極少使用,主要用于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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