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紅色蜻蜓的别名。 晉 崔豹 《古今注·魚蟲》:“蜻蛉,一曰蜻蝏……小而赤者曰赤卒,一名絳騶,一名赤衣使者,好集水上,亦名赤弁丈人。”
(2).穿紅色戎裝的導從騎士。《通典·職官六》:“ 宋 顔延之 為禦史中丞, 何尚之 與書曰:‘絳騶清路,白簡深劾。取之 仲容 ,或有虧耶。’” 唐 皎然 《南湖春泛》詩:“鏗鏘佩蒼玉,躞蹀驅絳騶。” 明 梅鼎祚 《玉合記·賜完》:“前隊儼成行,滿路絳騶聲唱。”
绛驺(jiàng zōu)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構成 “绛”指深紅色,源于《說文解字》中“绛,大赤也”的定義,特指古代高等級官員使用的服飾或儀仗顔色。“驺”在《周禮·夏官》中記載為“掌馭貳車”的官職,後泛指貴族車駕隨從人員。二字組合後,專指帝王或高官儀仗隊伍中身着绛色服飾的導從騎士。
二、曆史沿革 該詞最早見于《晉書·輿服志》,記載“绛驺”為天子大駕鹵簿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負責鳴鑼開道、整肅儀仗。至唐宋時期,據《唐六典·衛尉寺》記載,绛驺編制納入宮廷禁軍體系,其服飾規格與職級直接對應官員品秩。
三、文化象征 作為禮制符號,“绛驺”在《三禮圖》等典籍中被賦予三重象征:1. 绛色代表尊貴與威儀;2. 騎從建制彰顯等級秩序;3. 儀仗功能體現國家禮法。明代《大明會典》更明确規定绛驺在朝會、祭祀等重大典禮中的站位次序與動作規範。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中國古代職官大辭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版)等權威辭書,及《周禮》《晉書》等典籍記載。
“绛驺”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一種體型較小、顔色偏紅的蜻蜓品種,常見于水域環境。該釋義最早見于晉代崔豹《古今注·魚蟲》的記載:“小而赤者曰赤卒,一名絳騶,一名赤衣使者。”
特指古代儀仗隊中身着紅色軍服的護衛或前導騎兵,具有鮮明的禮儀功能。例如《通典·職官六》提到“絳騶清路,白簡深劾”,描述了這類騎士在肅清道路時的場景。
需注意的是,提到的“宋代稱犯人刺字”之說缺乏權威文獻佐證,建議以《古今注》《通典》等典籍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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