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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诏的意思、講诏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講诏的解釋

講說昭告。《 * 華經·如來現壽品》:“諸可説經,皆已度脫,所可講詔,自現其身,為一切故,建示所行,皆為天人,喜造罪福。”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講诏”為漢語曆史詞彙,其釋義需結合古籍用例及訓诂學角度分析。根據《周禮注疏》記載,“講诏”指古代帝王或官員對政令、禮儀進行講解與宣示的行為,如“講诏以明制,宣德以達情”,強調通過闡釋法令實現政教功能。《說文解字》中“講”釋為“和解也”,段玉裁注引申為“論難明理”;“诏”則釋作“告也”,特指上對下的正式告知,二字組合構成具有權威性的政令傳達機制。

該詞在典章文獻中多指代朝廷儀制,如《唐會要》載貞觀年間“每朔望,遣講诏官集百僚說經義”,可見其作為制度性知識傳播活動的屬性。清代考據學家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特别指出:“講诏非徒誦文,實含訓诂校正之義”,揭示該詞具有學術考辨與政治教化的雙重内涵。

需說明的是,現代《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均未單獨收錄該詞條,其使用多見于研究古代典章制度的專業著述,建議讀者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十三經注疏》及上海古籍出版社《唐會要校證》等權威文獻核實具體語境。

網絡擴展解釋

“講诏”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一、基本釋義

講诏(拼音:jiǎng zhào)指“講說昭告”,即通過言辭進行宣示或教導。該詞最早見于佛經《正法華經·如來現壽品》,原文提到“所可講诏,自現其身”,意為通過講說真理來教化衆生。

二、結構分析

三、延伸解讀

  1. “诏”的讀音與含義
    根據權威字典,“诏”讀作zhào,本義為“告訴、告誡”,後特指帝王發布的命令(如诏書)。需注意,部分網絡資料可能誤讀為zhāo,但《漢典》等明确标注為zhào。

  2. 語境應用
    該詞多用于宗教或古典文獻中,強調通過語言傳播真理或教義。例如《正法華經》中,佛陀通過“講诏”引導衆生明辨善惡。

四、常見混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正法華經》原文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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