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貶黜。《晉書·毛寶傳》:“ 寶 之傾敗,宜在貶裁。然 蘇峻 之難,緻力王室。今咎其過,故不加贈,祭之可也。”《梁書·王亮傳》:“ 縝 不答所問,而橫議沸騰,遂貶裁司徒臣 朏 ,褒舉庶人 王亮 。”參見“ 貶黜 ”。
(2).指責和批評。《南史·王瞻傳》:“﹝ 王瞻 ﹞負氣慠俗,好貶裁人物。”
“貶裁”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對官員或人物的降職、罷免等處理。例如:
表示對他人的負面評價或批判。例如:
“貶”本義為降低、減損,“裁”有裁決、裁斷之意,組合後形成複合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政治或人物品評場景。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需結合具體古籍語境理解。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或詳細解析,可參考漢典或《南史》《晉書》相關記載。
貶裁(biǎn cái)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貝”和“木”。貝字的本義是貝殼,引申為財物、財富的意思;木字的本義是樹木,引申為物質、器物的意思。
貶裁的“貶”字表示降低、減少的意思,引申為輕蔑或責難;“裁”字表示裁剪、削減的意思,引申為決定、判斷的意思。
貶裁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大約在明代中期出現。在明代的《辭海》中就有對貶裁這個詞進行解釋。
在繁體字中,貶裁的寫法沒有變化,仍然是“貶裁”。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但貶裁這個詞的寫法基本保持一緻。
例句:他的過失被衆人貶裁,導緻了他的聲譽受損。
組詞:貶責、貶值、貶義、裁剪、裁員
近義詞:責備、指責、譴責、削減、減少
反義詞:褒獎、稱贊、提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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