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降歸附。《後漢書·伏隆傳》:“ 隆 招懷綏緝,多來降附。”《南史·齊始興簡王鑒傳》:“自是 巴 西蠻夷兇惡,皆望風降附。”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四章第一節:“ 吐蕃 以生 羌 為向導,攻拔 安戎城 ,增兵駐守, 西洱河 諸‘蠻’相率降附。”
(2).指投降歸附的人。《明史·魏學曾傳》:“ 學曾 乃易置将吏,招納降附,釐屯田二千餘頃。”
降附(jiàng fù)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主要表示“投降歸順”之意,特指在軍事或政治對抗中,一方主動歸順另一方。以下是詳細釋義及引證:
投降并依附
指戰敗方或弱勢方停止抵抗,歸順強者并接受其統治。
引證:《漢語大詞典》第6卷(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748頁:“降附,謂投降歸附。”
例:《資治通鑒·漢紀》:“匈奴左賢王率部降附。”
字源解析
軍事歸順
多用于描述古代戰争中部落、軍隊或政權歸順強敵。
引證:《後漢書·光武帝紀》:“赤眉餘衆十萬降附。”
例:南北朝時期,北方遊牧部落常降附中原王朝以換取庇護。
政治臣服
指地方勢力向中央政權稱臣納貢,如藩屬國關系。
引證:《舊唐書·突厥傳》:“突厥颉利可汗請舉國内降附。”
詞彙 | 差異點 | 例證 |
---|---|---|
歸降 | 側重“戰敗後被動投降” | “敵軍潰散,主将歸降。” |
歸附 | 強調“主動投靠依附” | “豪傑歸附,共圖大業。” |
降服 | 含“被武力征服而屈服”之意 | “三戰三捷,敵終降服。” |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以上來源标注紙質權威版本,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降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投降歸附
指原本敵對的一方因形勢所迫或主動選擇歸順。例如《後漢書·伏隆傳》提到“隆招懷綏緝,多來降附”, 以及《明史·魏學曾傳》中“招納降附”的記載,均指軍事或政治上的歸順行為。
指投降歸附的人
如《南史·齊始興簡王鑒傳》中“巴西蠻夷……皆望風降附”,此處“降附”可理解為歸附的群體。
根據高權威性來源,該詞在成語中衍生出更抽象的含義:
“原本高傲驕橫的人或事物,因情勢變化而屈服或降低身份”。例如形容某人因失敗或壓力放棄原有立場,或強勢方被迫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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