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經筵進講時講官放書用的幾案。 明 黃佐 《翰林記·開經筵》:“内官於 文華殿 設禦座,及設禦案於殿内禦座之東稍南,設講案於禦座之南稍東。是日早,司禮監官先陳所講《四書》經史各一冊置禦案,又各一冊置講案,皆《四書》東,經史西。”參閱《明史·禮志九》。
講案是漢語教育領域的專業術語,指教師為課堂教學系統設計的教學實施方案,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方面:
講案即“講課的方案”,是教師在課前針對特定教學内容編寫的指導性文件。其功能包括: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權威教育研究指出,完整講案需包含以下要素:
(來源: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标準》,2012年)
《教育大辭典》明确區分二者關系:
(來源:顧明遠主編《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
據語文教育史研究記載:
(來源:李杏保《中國語文教育史綱》,高等教育出版社)
“講案”是古代經筵制度中的專用器具,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1. 基本定義 講案指古代經筵進講時,講官用來放置書籍的幾案(一種長條形桌案)。其名稱來源于“經筵講學”這一皇家學術活動。
2. 曆史背景與功能
3. 形制與意義 作為禮制器物,講案的尺寸、裝飾等細節在《明史·禮志九》中有相關記載,其陳設方位和書籍擺放規則體現了古代皇家教育的嚴謹性與等級秩序。
注:該詞屬于曆史專有名詞,現代已無實際使用場景。如需更詳細文獻考據,可參考《翰林記》《明史》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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