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獄中的罪犯。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監禁》:“凡監犯有病,獄卒即遞病呈。”《清文獻通考·刑三》:“監犯病斃,向例不分本犯情罪輕重,司獄官一例處分。”
“監犯”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曆史出處:
該詞在清代文獻中已有明确記載,如《福惠全書·刑名·監禁》提到“凡監犯有病,獄卒即遞病呈”,說明“監犯”一詞在古代司法體系中已廣泛使用。
近義詞:
囚犯、罪犯、犯人、囚徒等。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定義或曆史案例,可參考《福惠全書》等古籍。
監犯是一個漢字詞語,由“監”和“犯”兩個字組成。
“監”的部首是“⺣”(手 radical),它共有6個筆畫。“犯”的部首是“⺭”(犬 radical),它共有4個筆畫。
“監犯”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最早出現在先秦時期的《周禮·地官司徒》和《周禮·地官司馬》中,用來指掌管嫌疑犯、罪犯等在押人員的官員。
在繁體字中,“監”字的形體保持不變,而“犯”字則演變成了“犯”(犮)。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監”字的寫法稍有不同。在《說文解字》中,“監”字的形體是“䎛”,在金文中則寫作“犬口大”。
下面是一些關于“監犯”的例句:
1. “監犯”是指被刑事制裁的罪犯。
2. 他被判定為重大犯罪嫌疑人,成為監犯。
組詞:監禁、監牢、監控、犯罪、罪犯。
近義詞:囚犯、犯人、獄犯。
反義詞:警察、法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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