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一名稱。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涑水》:“ 司馬彪 曰:‘ 洮水 出 聞喜縣 ,故 王莽 以縣為 洮亭 也。然則 涑水 殆亦 洮水 之兼稱乎?’”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穀水》:“自下通謂 澗水 ,為 穀水 之兼稱焉。”
“兼稱”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兼稱(拼音:jiān chēng)指某一事物或人物擁有另一名稱,即同一對象在不同場合或語境下被賦予的附加稱謂。例如,涑水在《水經注》中也被稱為洮水的“兼稱”(、)。
地理名稱
古籍中常用于描述河流、地點的别名。如《水經注·涑水》提到“涑水”是“洮水”的兼稱,說明兩者實為同一水系的不同名稱(、)。
人物稱謂
可結合籍貫、官職、字號等形成複合稱呼。例如:
曆史文獻中的姓氏轉換
如《金史》記載女真族姓氏與漢姓的對應關系,“完顔”兼稱漢姓“王”(、)。
如需更完整的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水經注》相關文獻或古籍解析資料(來源:、、)。
《兼稱》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具有多個名稱或稱謂的意思。在某種語境下,可以使用不同的标題或名稱來稱呼同一個事物。
《兼稱》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八”和“言”,部首為八,表示漢字的部首是八丨字形的。
《兼稱》這個詞的筆畫數為12劃。具體的筆畫順序為:橫、豎、橫、豎、撇、點、橫、橫、橫、鈎、捺。
《兼稱》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源于古代漢字的使用。
在繁體字中,《兼稱》的寫法為「兼稱」。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八的字形為橫向的一根橫線;言的字形為一個頂上有一點的豎線,下部平直的橫線。
1. 他被兼稱為“攝影界的大師”和“繪畫界的藝術家”。
2. 這種動物又被稱作“河馬”和“河豚”,因為它既像馬又像豚魚。
組詞:兼職、兼得、兼顧、兼并、兼具等。
近義詞:多稱、異名、多名等。
反義詞:單一稱呼、唯一名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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