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借用館舍。《孟子·告子下》:“ 交 ( 曹交 )得見於 鄒君 ,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於門。” 趙岐 注:“假館舍,備門徒也。”
(2).引申指作客旅居。 宋 張耒 《别梅》詩:“三年假館主人屋,忽忽屢見新梅花。” 清 昭槤 《嘯亭續錄·劉鳳诰》:“公性豪宕,少假館 蔣司馬 元益 宅。”
“假館”是漢語古典文獻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借住館舍”,具體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字義溯源 “假”在《漢語大詞典》中明确标注“借”的義項(商務印書館,2020年版),《說文解字》釋為“非真也”,此處引申為臨時借用。“館”指接待賓客的房舍,《周禮·地官》鄭玄注稱“館,客舍也”,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
二、典籍用例 該詞最早見于《孟子·離婁下》:“孟子去齊,宿于晝,有欲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應,隱幾而卧。客不悅曰:‘弟子齊宿而後敢言,夫子卧而不聽,請勿複敢見矣。’曰:‘坐!我明語子。昔者魯缪公無人乎子思之側,則不能安子思;洩柳、申詳,無人乎缪公之側,則不能安其身。子為長者慮,而不及子思;子絕長者乎?長者絕子乎?’”趙岐注雲:“假館而後見王”,朱熹《孟子集注》解作“托館人以通王意”,皆指借助館舍作為溝通媒介。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漢語中該詞已退出常用詞彙範疇,僅見于古籍研究領域。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收錄此詞,但《辭源》(第三版)仍保留詞條,标注為古代賓禮制度中的特殊寄居形式。
來源參考:
“假館”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具體如下:
基本含義
“假館”原指借用館舍,即暫時使用他人的住所或場所。此義源自《孟子·告子下》中的典故:曹交請求鄒國國君允許借用館舍,以便拜師求學(“交得見于鄒君,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于門”)。趙岐注中亦提到“假館舍,備門徒也”,強調為求學而暫借場所。
引申含義
後擴展為作客旅居,表示短暫寄居他處。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歸類為成語,釋義為“虛假的場所或人物”,用于形容掩蓋真相、僞裝身份的行為。例如:“這家公司表面是培訓機構,實為假館,專門騙取學員費用。”
但需注意,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明确依據,可能是現代對“假館”的引申或誤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孟子》原文或權威古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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