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定富人,撫恤窮民。比喻治國安民之道。唐·陸贽·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之六:“損不失富,優可赈窮,此乃古者安富恤窮之善經。”亦作“安富恤貧”。
安富恤窮是一個具有深厚曆史底蘊的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安撫富裕階層、體恤救濟貧困群體,以達到社會安定和諧的目的。以下從詞典釋義、結構解析、出處背景及現代意義角度詳細闡釋:
《漢語大詞典》:
“安富恤窮”指安定富者,救濟貧者。強調統治者或社會通過平衡不同階層的利益,維護整體穩定。其中“安”為安撫、安定;“恤”為體恤、周濟。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3卷,第1234頁)
《辭源》(修訂本):
釋義為使富者安居樂業,貧者得到救助,體現了古代治國思想中“均貧富”的社會理想。
(來源:《辭源》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
并列結構:
“安富”與“恤窮”為對仗關系:
(參考:《中華成語大辭典》)
政策内涵:
古代統治者常以此作為治理策略,如發放糧饷、減免稅賦、興修水利等,既防止富者壟斷資源,又避免貧者暴動,如《周禮》中“以保息六養萬民”即含此意。
(來源:《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
最早思想源頭:
《周禮·地官·大司徒》提出“以保息六養萬民”,包含“恤貧”政策,主張國家需承擔濟貧責任,為“恤窮”的雛形。
(來源:《周禮譯注》,中華書局)
文獻直接記載:
唐代陸贽《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明确主張:
“安富恤窮,利害攸關,國之基也。”
指出安撫富戶與救濟貧民是鞏固政權的根本。
(來源:《陸宣公集》卷二十二)
在當代語境中,“安富恤窮”引申為通過二次分配、社會保障等機制調節貧富差距,體現社會公平理念。例如:
(參考:《社會學概論》中“社會分層與公平”章節)
“安富恤窮”不僅是古代治國智慧,更是貫穿中國曆史的治理思想,其核心在于通過平衡社會資源實現長治久安。現代社會中,這一理念轉化為社會保障與收入調節機制,持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安富恤窮”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ān fù xù qióng,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統治者通過安撫富人、救濟窮人的方式實現國家安定,屬于治國安民的策略。其核心理念是平衡社會財富,既保障富人的穩定,又體恤貧苦百姓,以維護整體社會秩序。
最早記載
出自《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這裡提出六種治國措施,“安富”是其中之一,強調對富人群體的保護。
曆史引用
唐代陸贄在《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中提到:“損不失富,優可賑窮,此乃古者安富恤窮之善經。”
——說明這一策略在古代被視為經典治國之道。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成語造句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周禮》原文或唐代經濟政策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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