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戶征收的賦稅。 漢 代除收人口稅外,每戶每年須出戶賦二百錢。 漢 末 曹操 平 袁紹 ,定每戶征收絹二匹、綿二斤。 北魏 獻文帝 按民戶資産多寡征稅, 唐 宋 亦采用之。《新唐書·懿宗紀》:“﹝ 鹹通 四年﹞七月……免 安南 戶稅、丁錢二歲。”《宋史·職官志二》:“戶部分掌五案:一曰戶稅案,二曰上供案,三曰修造案,四曰麴案,五曰衣糧案。”參閱《文獻通考·田賦三》。
戶稅是中國古代按戶為單位征收的賦稅,其具體含義與曆史發展如下:
基本定義
戶稅是以“戶”為征收單位,根據家庭資産多寡确定稅額的稅種,區别于以人口數量計稅的“丁稅”。其征收對象為戶籍登記的家庭,資産包括土地、房屋等,稅目形式多樣,如絹、綿、錢等。
曆史起源與發展
特點與作用
戶稅以資産為計稅依據,體現“富者多繳,貧者少繳”的原則。它在國家財政中占據重要地位,尤其在唐宋時期成為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手段之一。
相關記載
《新唐書》記載唐懿宗曾“免安南戶稅、丁錢二歲”,《宋史》提到戶部專設“戶稅案”管理稅收,印證其制度延續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的稅率變化或政策細節,可參考《文獻通考·田賦三》等史料。
《戶稅》是指在古代中國社會中,針對戶口征收的稅收。這是一種早期的稅收制度,通過對每個家庭或戶口收取一定金額的稅款來維持國家的財政平衡。
《戶稅》的部首是“戶”,旁邊加上一個表示財政收入的旁字“貝”。它共有8個筆畫,整體結構簡單明了。
《戶稅》一詞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是由漢字學家許慎編纂的字書。《戶稅》是古代中國為了籌集政府開支而設立的一種稅收制度。
《戶稅》的繁體字和簡體字相同,即“戶稅”。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戶稅》的古時候寫法是“戶稅”。其中,“戶”字的形狀與現代稍有差異,“貝”字的右邊有一個小點,表示金銀財寶。
1. 古代中國的《戶稅》是一種重要的財政手段,用于維持國家的開支。
2. 現代社會也有類似于《戶稅》的稅收制度,用于稅收征收和分配。
- 組詞:戶口、稅收、征收。
- 近義詞:賦稅、錢糧。
- 反義詞:免稅、減稅。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