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除值宿。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譏谑》:“館閣每夜輪校官一人直宿,如有故不宿,則虛其夜,謂之豁宿……遇豁宿,例於宿曆名位下書‘腹肚不安,免宿’。故館閣宿曆,相傳謂之害肚曆。” 宋 彭乘 《續墨客揮犀·館閣一人直宿》:“豁宿不得過四,至第五日即須入宿。”
“豁宿”是一個源自古代官制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官員故意逃避或免除按規定應在官署值宿(夜間值班)的行為。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豁”意為免除、逃脫,“宿”指夜間值守。合稱“豁宿”即規避值宿職責,常見于唐代至宋代的官吏管理制度中。例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官員當值宿而逃免者,謂之豁宿。”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283頁)
行為性質
該行為屬于渎職範疇,特指官員利用職權或托辭逃避法定值班義務,如《唐律疏議》規定:“諸應宿直而豁宿者,一日笞二十。”
來源:《唐律疏議·職制律》
唐代實行“番上宿直”制度,要求官員輪流在宮廷或官署值夜,以應對緊急政務。若需豁免,須經嚴格審批(如病假需太醫證明)。私自“豁宿”者将受刑罰:
來源:《唐會要·卷八十二·當直》
公文用例
宋代《慶元條法事類》載:“諸官司豁宿者,監司按劾以聞。”表明監察機構需嚴查此類行為。
來源:《慶元條法事類·職制門》
文學隱喻
白居易《晚歸早出》中“筋力年年減,風光日日新。退衙歸逼夜,拜表出侵晨”暗諷官員疲于值宿,側面反映“豁宿”現象的普遍性。
“凡朝日,禦史點百官于班……察儀貌不恭、言語無序、簪履失次、諧笑非時、豁宿離署等事。”
“諸在官應直不直,應宿不宿……各笞二十。”
“豁宿”是古代官吏管理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既反映官僚體系的運行規則,亦成為法律與文學中批判渎職行為的文化符號。其釋義需結合曆史制度、法律條文及文獻用例綜合考據,方符合學術考辨的嚴謹性。
“豁宿”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記載,但需結合權威來源進行甄别:
“豁宿”最初指免除值宿(夜間值班),主要用于宋代官制語境。例如,館閣官員需輪班值夜,若因故無法到崗,則稱為“豁宿”,并需在值班記錄中注明原因(如“腹肚不安,免宿”),相關記錄被戲稱為“害肚曆”。
部分非權威來源對“豁宿”有不同解讀:
建議以宋代文獻中的定義為準,即因故免除夜間值班,屬于特定曆史場景下的制度用語。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夢溪筆談》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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