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來的身軀。借指本來的面貌、身份。 唐 白行簡 《李娃傳》:“ 娃 謂生曰:‘今之復子本軀,某不相負也。願以殘年,歸養老姥。’”
"本軀"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本"和"軀"兩個語素構成。從《漢語大詞典》釋義體系分析,其核心含義指代人的本體或原身,具體可從以下三個維度闡釋:
一、詞源構成 "本"在甲骨文中作"",象形樹根之狀,《說文解字》釋為"木下曰本",引申指事物的根源、主體;"軀"從身區聲,《玉篇》訓為"身體也"。二者結合構成偏正結構,字面義即"根本的身體"。
二、語義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魏晉文獻,如《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裴松之注引"天命永集本軀"即強調本體存在。唐宋時期衍生出哲學意涵,朱熹《朱子語類》卷五論及"心性本軀"時,特指人存在的本質載體。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語境中,除保留"身體本體"的基本義項外,《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其引申用法,可指代事物的核心構成部分,如建築學領域形容承重結構為"建築本軀"。該詞多用于學術著述及文學創作,口語使用頻率較低。
主要參考文獻:
“本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本軀(拼音:běn qū)指原來的身軀,引申為本來的面貌或身份。該詞由“本”(根源、原本)與“軀”(身體)組合而成,字面強調“原本的身體狀态”,後常用于比喻恢複或回歸真實的自我或社會地位。
唐代白行簡的傳奇小說《李娃傳》中有一例:
“娃謂生曰:‘今之復子本軀,某不相負也。願以殘年,歸養老姥。’”
此處李娃對男主角表示,已幫助他恢複原本的身份地位,并希望自己晚年能侍奉老母。這裡的“本軀”特指男主角原有的社會地位與尊嚴。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典文學作品或曆史文獻中,表達對身份、地位或本質的強調。例如在《李娃傳》中,通過“復子本軀”展現角色命運的轉折。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李娃傳》的故事情節或“本軀”的語法功能,可參考權威古籍注解或語言學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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