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郎挑的雜貨擔。亦指貨郎。 元 王晔 《桃花女》楔子:“我待繡幾朵花兒,可沒鍼使,急切裡等不得貨郎擔兒來買。”《水浒傳》第七四回:“你既然裝做貨郎擔兒,你且唱個 山東 《貨郎轉調歌》與我衆人聽。”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内臣職掌紀略》:“又禦用監武英殿畫士,所畫錦盆堆則名花雜果,或貨郎擔則百物畢陳。” 丁玲 《太陽照在桑幹河上》四:“這邊樹底下也常歇下來一兩副貨郎擔,或是賣西瓜的。”亦省作“ 貨擔 ”。 金平 《迷彩》:“幾副貨擔、一座曲尺櫃,圍一群叽叽喳喳的女人。” 平凡 《支農路上帶頭人》:“頓時,貨擔邊像星期天的圩場一樣熱鬧。”
貨郎擔是漢語詞彙中專指流動商販肩挑的售貨器具及其職業形态的複合名詞。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貨郎"一詞最早見于宋元文獻,指攜帶雜貨走街串巷叫賣的小販,"擔"則指其承載貨物的扁擔及兩側貨箱。完整形态的貨郎擔通常由竹制扁擔、分層貨箱、撥浪鼓及遮陽傘構成,箱内陳列針線、胭脂、玩具等日常雜貨。
民俗學者鐘敬文在《中國民俗史》中指出,這種職業形态在明清時期達到鼎盛,成為城鄉物資交流的重要補充形式。其貨箱多采用榫卯結構,分層設計便于展示商品,頂部的銅鈴或撥浪鼓既作防盜報警器,也是招攬顧客的響器。據民國《北平風俗類征》記載,老北京貨郎擔還衍生出"八根繩"的别稱,源于挑擔時固定貨箱的八條麻繩。
該詞彙在方言中存有地域變體,如吳語區稱"搖鼓擔",粵語區謂"雜貨挑"。語言學研究表明,"貨郎擔"作為合成詞,遵循漢語偏正結構的構詞規律,其中"貨郎"為職業限定,"擔"為工具主體,共同構成具象化的職業指稱。現代漢語中,該詞除實體指稱外,亦引申為傳統文化符號,常見于民俗繪畫、地方戲曲等藝術載體。
“貨郎擔”是一個具有曆史和文化内涵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貨郎擔”由“貨郎”和“擔”組成,字面指貨郎挑的雜貨擔,也代指流動販賣貨物的小販本身。貨郎通常肩挑扁擔,兩端懸挂木箱或貨筐,内裝針線、紐扣、胭脂等日用雜貨,走街串巷叫賣。
貨郎常以撥浪鼓或吆喝聲吸引顧客,被稱為“流動的鄉間記憶”。其消失标志着商品流通方式的變革,但作為文化符號仍被懷舊題材作品引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或文學作品中的案例,可參考《水浒傳》第七十四回、元代《桃花女》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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