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rades-in-arms] 等于說“戰友”。古代兵制以十人為火,共竈起火,故稱同火者為火伴
出門看火伴。——《樂府詩集·木蘭詩》
火伴皆驚忙。
北魏 時,軍中以十人為火,共竈炊食,故稱同火者為火伴。後泛指同伴。《樂府詩集·橫吹曲辭五·木蘭詩之一》:“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忙。” 唐 元稹 《估客樂》詩:“出門求火伴,入門辭父兄。”《水浒傳》第四四回:“西山地面廣闊,可令 童威 、 童猛 弟兄帶領十數個火伴那裡開店。”
火伴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演變特征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共同生活或協作的同伴,尤指古代軍事編制中同竈飲食的群體。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火”通“夥”,原指古代兵制中十人共竈炊食的單位,後引申為共同行動的集體成員。例如《樂府詩集·木蘭詩》中“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忙”,即描繪了戰友間的情誼(來源:《樂府詩集》古籍影印本)。
在詞義發展上,“火伴”的用法逐漸與“夥伴”趨同,現代漢語中多指合作或親密關系的同行者。《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指出,“夥伴”為規範用字,而“火伴”作為異形詞,現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二者的語義差異主要體現在時代性上,如王力《古代漢語常識》強調,南北朝時期“火伴”特指軍事同僚,而宋代以後“夥伴”擴展至商業、勞動等協作關系(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常識》修訂版)。
從字形流變角度,漢代《說文解字》未單獨收錄“夥”字,而“火”字本義為燃燒,後因同音假借産生“夥”表群體含義。這一現象在《漢字源流字典》中被歸為“同音替代”演變類型,反映了漢語詞彙形義分化的曆史規律。
“火伴”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火伴”原指古代軍隊中同屬一個炊事單位(十人為“火”)的士兵,後引申為親密戰友或夥伴。該詞發音為huǒ bàn,現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現代通用詞為“夥伴”。
軍事制度起源
北魏時期實行“火”制,十人組成一個作戰與生活單位,共用竈火炊食,因此稱同組成員為“火伴”。例如《木蘭詩》中“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忙”即指軍中同袍。
詞義擴展
唐代後逐漸泛指同伴,如元稹《估客樂》中“出門求火伴”,《水浒傳》中童威、童猛帶“火伴”開店,均表示共同行動的夥伴。
“火伴”從古代軍制術語演變為廣義的夥伴代稱,承載着曆史制度與文化隱喻的雙重意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樂府詩集》等古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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