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riage certificate] 舊式結婚的文約
婚姻的文約。《儒林外史》第十四回:“現今丫頭已是他拐到手了,又有這些事,料想要不回來,不如趁此就寫一張婚書,上寫收了他身價銀一百兩。” 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題叙:“隻要你日後待我娃好,有這婚書,沒這婚書都一樣嘛。”
婚書是傳統婚姻中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系的書面契約,其含義和形式隨時代演變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婚書是古代婚姻關系的法律憑證,相當于現代結婚證,用于明确夫妻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在舊時,它既是婚姻成立的法定文件,也承載着對新人的祝福。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
現代結婚證僅保留法律效力,而傳統婚書兼具契約性、文學性與儀式性,反映了古代婚姻文化中"禮法并重"的特點。
《婚書》是指用于婚姻登記、證明夫妻關系的文件或合同。當夫妻雙方登記結婚時,需要填寫《婚書》,由有關部門保存備案,作為婚姻法律上的證明。
《婚書》的部首是“女”和“男”,其中“女”是左邊的部首。它的拆分部首為祥部和女部。拼音是"hūn"。 《婚書》共有10筆。
《婚書》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的《兩浙通志》中,稱為婚約書。當時在那個地區,結婚前需要雙方家長或媒人撰寫一份約定,約定雙方的婚姻責任和權益,并進行雙方的公證。這份約定就是後來的《婚書》。
《婚書》的繁體字為「婚書」。
在古代漢字中,《婚書》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延續至今。比如在漢代的刻石碑文中,可以看到《婚書》的寫法為「婚狀」或「婚約」。
1. 他們已經辦理了《婚書》,現在是合法的夫妻了。
2. 老人遞給他一本《婚書》,希望他好好對待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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