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riage certificate] 舊式結婚的文約
婚姻的文約。《儒林外史》第十四回:“現今丫頭已是他拐到手了,又有這些事,料想要不回來,不如趁此就寫一張婚書,上寫收了他身價銀一百兩。” 柳青 《創業史》第一部題叙:“隻要你日後待我娃好,有這婚書,沒這婚書都一樣嘛。”
婚書是中國傳統婚姻制度中具有法律效力和文化象征的文書憑證,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五方面闡釋:
一、基礎定義 婚書指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系的書面契約,最早見于《周禮》對"六禮"程式的記載。古代漢語中又稱"婚帖""鸾書",明清時期形成包含主婚人、證婚人、聘禮清單的制式文本。
二、法律屬性演變 據《大清律例》規定,婚書與媒妁之言同屬婚姻成立要件。現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雖未直接提及婚書,但要求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作為法定憑證,婚書在法律層面轉化為民間習俗文件。
三、文書結構特征 典型婚書包含三要素:1) 雙方生辰八字(體現陰陽五行觀念)2) 聘財清單(記錄實物貨币交換)3) 締約聲明("兩姓聯姻,一堂締約"類固定套語)。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明代婚書顯示,這類文書多采用灑金紅箋與館閣體書寫。
四、地域文化差異 閩南地區稱"庚帖",須經"合八字"儀式;山西婚書記載牲畜聘禮數量;湘西苗族的婚書則包含蠟染圖騰。這種差異被收錄于《中國民俗大系·婚姻卷》的地域婚俗比較研究。
五、現代轉型形态 當代出現的電子婚書、藝術書法婚書等新形式,被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列為傳統文書制作技藝的衍生形态。2023年蘇州絲綢博物館複刻的宋式婚書,采用绫羅裝裱與蘇繡工藝,再現古代婚書物質文化特征。
婚書是傳統婚姻中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系的書面契約,其含義和形式隨時代演變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婚書是古代婚姻關系的法律憑證,相當于現代結婚證,用于明确夫妻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在舊時,它既是婚姻成立的法定文件,也承載着對新人的祝福。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
現代結婚證僅保留法律效力,而傳統婚書兼具契約性、文學性與儀式性,反映了古代婚姻文化中"禮法并重"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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