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除。 宋 範成大 《新歲書懷》詩:“豁除身外事,未是苦衰遲。” 明 徐光啟 《農政全書》卷三:“其土田為水衝沙塞、江海坍淤者,節有豁除。” 清 方苞 《聖主躬耕籍田頌》:“ 江 南積逋賜免者數百萬, 江西 額徵豁除者百餘萬。”
“豁除”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huō chú(注音:ㄏㄨㄛ ㄔㄨˊ),其核心含義是免除,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或曆史語境中,表示對賦稅、債務、責任等的豁免或解除。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豁除”意為免除,特指官方或制度上對某些負擔(如賦稅、徭役)的取消。例如:
曆史案例
在清代雍正帝的“豁除賤籍”改革中,政府廢除了部分賤民階層的身份限制,允許他們從事正常職業,體現了“豁除”作為政策術語的實際應用。
語境特點
該詞多用于官方文書或文學作品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2、4的原始出處。
豁除是一個有着深厚文化曆史背景的漢字詞語。此詞拆分為“豆”和“皮”兩個部首,共10個筆畫組成。它是由古代漢字演變而來,并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有着不同的寫法。
“豁除”一詞最早來源于《周禮·春官宗伯·小宗人》:“國家舉賢良以在位者,乃祠人而告之曰:‘宜求思忠信有繼倫者,能任賢良能為者,是謂賓于後人豁于舊典者,民國者其俗化久矣矣。”這裡的“豁于舊典者”指的是免除對舊典的限制,即“豁除”。從此,這個詞開始被廣泛使用。
在繁體字中,豁除被書寫為「豁除」,字形相對于簡體字保留更多傳統的筆畫元素。在繁體字地區,如台灣、香港以及華人社區,繁體字仍然較為普遍使用。
古時漢字寫法中,豁除的字形經曆了一些變化。距今3000多年前的金文時期,《尚書》和《周禮》中的《易·正義》篇以及戰國秦漢時期的隸書《廣韻》均有該字的記載。
以下是“豁除”一詞的例句:
1. 根據公司政策,對于特定雇員,可以豁除一些普通員工需要遵守的規章制度。
2. 法律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豁除個人所得稅的征收。
一些與“豁除”相關的組詞包括:豁免、豁免權、豁免責任等。近義詞包括:免除、解除、取消等。反義詞包括:適用、執行、實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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