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狐妖。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法雲寺》:“當時有婦人著綵衣者,人皆指為狐魅。” 明 徐複祚 《紅梨記·閨慮》:“怕歸時,認我做狐魅妖魑,怎再肯相偎相倚。”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一》:“﹝ 南士 ﹞疑為狐魅幻形,不得追詰。”
(2).媚惑。以柔媚手段惑人。 唐 張鷟 《朝野佥載》卷五:“ 周 有婆羅門僧 惠範 ,姦矯狐魅,挾邪作蠱。” 宋 王谠 《唐語林·政事上》:“進美婦人作狐魅天子意, 崇文 此生不為也。” 元 關漢卿 《救風塵》第一折:“這妮子是狐魅人女妖精,纏郎君天魔祟。”
“狐魅”是一個源自中國民間傳說和文化意象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狐魅”指傳說中修煉成精的狐狸,能幻化人形,以媚惑手段迷惑他人。該詞由“狐”(象征狡詐的動物)和“魅”(指迷惑、誘惑)組成,強調兼具妖異與蠱惑的特性。例如《洛陽伽藍記》記載:“當時有婦人著彩衣者,人皆指為狐魅”。
需與單純形容狐狸的“狐妖”區别,“狐魅”更強調以柔媚手段惑人的行為特征,隱含負面評價。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現代文學用例,可參考《洛陽伽藍記》《紅梨記》等文獻。
《狐魅》是一個形容詞,用來形容一個人或事物具有狐狸一樣的奸詐狡猾、詭計多端的特征。它常用于貶義,表示對某人或某事不可信任、防範的态度。
《狐魅》的部首是犬(狗),它有12個筆畫。
《狐魅》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文化中關于狐狸的傳說與觀念。狐狸在古代被認為是一種聰明而陰險的動物,常被用作比喻人的行為的一種象征。因此,人們将其用來描述具有狡猾、詭計多端的人或事物,形成了現代的詞語“狐魅”。
在繁體字中,狐魅的寫法為「狐魅」。
在古代漢字中,狐魅可以寫作「狐媚」。媚表示迷惑、讨好。
1. 他對我過分殷勤,總讓我感覺有些狐魅。
2. 這個小說中的女主角擁有一顆狐魅的心靈,總能用巧妙的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
1. 狡狐:形容一個人狡猾機智,善于詭計。
2. 饑餓狼狽:形容非常饑餓,苦惱困頓。
3. 狡兔三窟:比喻為了生存安身立命而采取的幾個藏身的地方或手段。
4. 狡黠:形容機智,狡猾。
5. 詭計多端:形容手段卑鄙,陰險多端。
狡猾、狡詐、狡兔、奸詐、詭秘。
真誠、坦白、純真、天真、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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