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ver up] 隱諱和掩飾
隱瞞掩飾。 清 曾國藩 《廣東嘉應州知州劉君事狀》:“小者劫奪,大者叛亂,窮則入海亡命。為吏者莫敢誰何,苟以諱飾偷安。羣盜無憚,日以充斥。” 章士钊 《<蘇報案始末記>叙》:“事敗歸國,多方諱飾,以道員隱於 江 南。” 魯迅 《呐喊·阿Q正傳》:“隻有一班閑人們卻還要尋根究底的去探 阿Q 的底細。 阿Q 也并不諱飾,傲然的說出他的經驗來。”
諱飾是漢語中一種獨特的修辭手法與語言現象,指在表達時因避忌而采用委婉、含蓄的詞語替代直白說法,以達到美化或避諱的目的。其核心在于通過語言修飾,回避敏感、不雅或令人不適的内容,體現語言的社會文化功能。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諱飾指“說話時遇到有犯忌的事物,不直說這種事物,而用别的話來回避掩蓋或裝飾美化”。例如用“老了”代替“死亡”,用“有喜”代替“懷孕”,均屬典型諱飾用法。
避兇就吉
對疾病、死亡等不祥之事采用隱晦表達。如《禮記·曲禮下》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通過不同稱謂區分身份并淡化死亡色彩。
避俗就雅
替換粗俗或隱私詞彙。如《紅樓夢》中“更衣”代指如廁,“雲雨”隱喻情愛之事,體現文人語言的含蓄性。
避實就虛
對政治敏感或負面事件模糊化處理。如史書中以“鼎湖龍去”暗指帝王逝世(《史記·封禅書》),現代官方文書亦常見“調整”“優化”等替代性表述。
諱飾源于古代避諱制度與禮教傳統。周代已确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的原則(《春秋公羊傳·闵公元年》),後延伸至語言禁忌領域。儒家“中庸”思想提倡言辭得體,進一步強化了諱飾的社會認同。
當代漢語仍廣泛沿用諱飾:
學術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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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飾”是一種修辭手法,指在表達時因避諱或顧忌,不直接提及某些敏感或忌諱的事物,而改用其他詞語或方式進行掩飾或美化。以下是詳細解釋:
概念核心
諱飾又稱“避諱”,其核心是通過間接、模糊或替代性表達,回避直接提及令人忌諱、尴尬或敏感的内容。例如,用“去世”代替“死”,用“身體不適”代替“生病”等。
分類
根據目的不同,諱飾可分為兩類:
適用場景
常用于涉及死亡、疾病、隱私等話題,或特定文化、宗教禁忌。例如:
修辭效果
既能避免冒犯他人,又能增強語言含蓄性。如“霏霏雨絲諱飾了平原”通過自然現象間接表達視線遮蔽。
諱飾與婉曲(委婉語)相似,但更強調“避諱”動機;與反語相反,後者通過反話表達諷刺,而諱飾旨在緩和表達。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中的使用案例,可參考、4、5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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