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會同辦理。 清 林則徐 《患病請假調治片》:“因先奉諭旨,於卸事後仍暫留 西寧 會辦番務,臣凜遵之下,自不敢赴他處就醫。”
(2). 清 末新設的官署或辦事機構,常設會辦、襄辦、幫辦等職,一般是總辦的副職。《冷眼觀》第十三回:“所有同城司道府縣文武各局所的總會辦,都在院上官廳裡坐着未散。”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二章第五節:“1885年, 清 政府成立海軍衙門,管理一切與海防有關事宜,派 醇親王 奕譞 為總理大臣,以 李鴻章 等為會辦,實權操在 李鴻章 手中。”
“會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時期有所差異,主要解釋如下:
官職名稱
在清末新設的官署或機構中,“會辦”是次于總辦的副職,通常協助總辦管理事務。例如招商局、保甲局等機構均設此職。
職能範圍
主要負責具體事務的執行與協調,如台當局保訓會的“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即由會辦參與管理。
現代語境中,“會辦”一詞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清代官制或曆史文獻時仍具重要意義。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機構中的職務分工,可參考《辭海》等工具書。
《會辦》是指通過會議讨論,共同處理某一事務或解決某一問題的意思。會辦是一種行******作的方式,通過多方合作,共同參與決策和執行。
《會辦》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一是「人」部,二是「力」部。它的筆畫數是11畫。
《會辦》這個詞的來源比較古老,最初起源于古代文獻和古代行政管理制度。早期,它被用來描述君主召開會議,商讨治理國家的事務。
《會辦》這個詞的繁體字是「會辦」。
在古代,「會辦」的寫法并不完全一樣。漢字的演變經曆了多個階段,詞義和字形也隨之變化。古時候,「會」的古字形是「㔾」,「辦」的古字形是「㔉」。這些字形在今天的形态中已經很少見到。
1. 這個重要問題需要經過大家的會辦才能作出決定。
2. 團隊成員通過會辦,達成了共識并制定了下一步的計劃。
會議、辦公、會談、辦理、協辦、會務。
協商、共同處理、合作解決、共同辦理。
獨斷、單獨處理、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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