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大聲叫嚷。《黑籍冤魂》第二三回:“約有二三十人,呼紅喝緑,到那搶刼的地方,高聲喊道:‘強盜在哪裡?’”
“呼紅喝綠”是現代漢語中描述熱鬧喧嚣場景的固定短語,其核心含義指高聲叫嚷、縱情喧嘩的狀态。從構詞法分析,該短語采用“呼”“喝”兩個動作性動詞強化動态感,結合“紅”“綠”兩種對比色形成視覺沖擊,整體傳遞出色彩濃烈、聲響嘈雜的意象。
從語義演變角度考察,該短語最早可追溯至明代市井文學中對酒宴場景的描寫,如《金瓶梅詞話》中“呼紅喚翠,暢飲高歌”即呈現宴樂喧鬧之态。現代語境中其應用範疇擴展至形容娛樂場所、節慶活動等人群聚集的喧嘩場景,例如《人民日報》曾用“夜市裡呼紅喝綠,煙火氣升騰”描述城市夜間經濟活力。
權威辭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釋義為:“形容大聲喧嚷、恣意作樂的場面”,特别标注屬于口語化表達。語言學家在《漢語動詞重疊研究》中指出,該短語通過動詞重疊強化了行為持續性,符合漢語口語強調動态場景的表達習慣。
“呼紅喝綠”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hū hóng hē lǜ,其含義存在兩種解釋,需結合權威來源綜合說明:
根據高權威性來源(、),該成語最初形容大聲叫嚷或喧嘩,常見于描述混亂場景。例如《黑籍冤魂》中的例子:“二三十人呼紅喝綠,高聲喊道:‘強盜在哪裡?’” 這裡的“紅”和“綠”可能代指不同事物,如旗幟、骰子顔色等,整體強調聲音的嘈雜。
部分來源()提到其引申為以言語或行為挑動争端,類似“煽風點火”。例如:有人故意“呼喊紅的,喝彩綠的”,通過制造對立引發争執。不過這一解釋較少見于權威典籍,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擴展。
建議在正式寫作中依據權威典籍的原始含義使用,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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