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堅持錯誤。 清 王夫之 《張子正蒙注·乾稱下》:“始亦有意於善,而過則終成乎惡矣…… 王介甫 之所以怙過而取之於天下也。” 清 方苞 《記百川先生遺言》:“人不可以好名相疑,己不可怙過而謂民言不當。”
“怙過”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雅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堅持錯誤、不肯悔改”,多用于描述人明知有過失卻固執己見的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怙”意為依賴、憑借,引申為固執地持有某種态度;“過”指過失、錯誤,二者組合後強調對錯誤行為的持續維護。
從詞性上看,“怙過”屬于動詞性短語,常見于文言文或正式書面語,如《清史稿》中“怙過不悛,自取覆亡”的用法。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認錯态度問題,更側重強調行為主體在明知錯誤後的刻意堅持,與“文過飾非”“剛愎自用”等詞存在近義關系,但“怙過”更突出對錯誤本身的持續性執守。
該詞在《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中被收錄為獨立詞條,其釋義參考了《尚書》中“怙終賊刑”的典故,顯示其詞源可追溯至先秦文獻。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在曆史研究、文學批評等領域仍作為專業術語出現,例如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曾用“怙過遂非”評價特定曆史人物的決策行為。
“怙過”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hù guò,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指明知錯誤卻堅持不改,帶有固執己見、縱容過失的貶義色彩。例如,縱容他人犯錯或自身拒絕改正錯誤時可用此詞。
“怙過”不僅指個人堅持錯誤,也隱含因權力或地位而縱容錯誤延續的社會現象。其核心在于“明知故犯”,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對象是自身還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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