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政府将民戶按資産多寡分為不同等級以征收賦稅。 漢 代按財産比例向商人、手工業者,征賦稅, 北魏 獻文帝 天安 、 皇興 年間,将民戶分為三等九品,按戶等征稅,後廢; 北齊 再施行。 唐高祖 武德 六年定天下戶為三等, 武德 九年,又改為九等。 宋太祖 建隆 中,定民戶為九等,上四等按等出稅,其馀五等蠲免,實際僅五等; 宋仁宗 至和 時,遂行五則法,按資産多寡分為五等。 元 代分三等九甲,主要實施于中原地區。 明 代按職業分民戶、軍戶、匠戶三等,但不作為征稅的标準。後遂廢止。參閱《史記·平準書》、《魏書·食貨志》、《宋史·食貨志上五》、《明史·食貨志一》、《續文獻通考·戶口二》。
“戶等”是中國古代政府根據民戶資産多寡劃分的戶籍等級制度,主要用于賦稅征收和社會管理。以下是詳細解釋:
“戶等”由“戶”(家庭單位)和“等”(等級)組成,指按資産将民戶分為不同等級的制度。其核心目的是實現賦稅公平,如和均提到“按資産多寡分等級以征收賦稅”。
在部分語境中,“戶”可指代酒量(如白居易詩句“戶大嫌甜酒”)或單扇門,但“戶等”一詞特指戶籍等級制度,與這些引申義無關。
如需了解具體朝代的分等細則,可參考中的詳細曆史記載。
《戶等》(hù děng)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指的是家庭、住戶或是房屋。
《戶等》由“戶”字和“等”字組成。其中,“戶”的部首是“戶”,總共有四筆;“等”的部首是“⺻”,總共有五筆。
《戶等》這個詞的來源比較複雜,它包含了“戶”,表示一個家庭、住戶;而“等”則表示多個,形容數量。将它們組合在一起,表示多個家庭或住戶的意思。
繁體字中,《戶等》的寫法和簡體字一樣。
在古代漢字中,對于《戶等》這個詞語的寫法基本與現代漢字相同。
1. 他家是一個四口之家,算是一個小戶等。
2. 這個小區有很多戶等,居住的人口衆多。
戶籍、戶主、小戶、大戶、住戶等。
家庭、住所、房屋、居民等。
散居、孤家寡人、無家可歸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