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翟,古書上指長尾的野雞。古代夫人之服用缯刻畫之,綴以為飾,亦借指夫人。 唐 王維 《故西河郡杜太守挽歌》之二:“卷衣悲畫翟,持翣待鳴雞。” 趙殿成 箋注:“《禮記》:‘夫人揄狄。’ 鄭康成 注:‘翟,雉名。刻繒而畫之,著於衣以為飾,因以為名也。’ 孔穎達 正義雲:‘揄讀如搖,狄讀如翟,謂畫搖翟之雉於衣,謂三夫人及侯伯夫人也。’”參見“ 畫翬 ”、“ 畫雉 ”。
“畫翟”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意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分析:
一、字詞本義解析 “畫”指用線條或色彩描繪圖形,“翟”本義為長尾雉雞,古稱“山雉”。《說文解字》釋“翟”為“山雉尾長者”,《爾雅·釋鳥》亦将其列為雉科鳥類。二字組合後,“畫翟”特指以雉鳥紋樣進行裝飾的行為,尤指古代貴族服飾、車馬儀仗等器物上的彩繪工藝。
二、禮儀制度中的特殊含義 在周代禮制中,“畫翟”是後妃禮服的重要裝飾元素。《周禮·天官·内司服》記載,王後禮服“袆衣”需繡繪翟鳥紋樣,象征身份等級。漢代鄭玄注疏強調“翟羽之色鮮明,故以為飾”,說明其兼具審美與禮制功能。《後漢書·輿服志》更明确記載了皇後車輿“重翟羽蓋”的規制。
三、藝術形态流變 從考古實物可見,畫翟工藝在戰國至漢代漆器、唐代金銀器中達到鼎盛。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畫中,雉鳥紋樣與雲氣紋組合使用;唐代法門寺地宮鎏金銀器上的翟鳥紋,則融合了波斯藝術風格。這種紋樣至宋代演變為程式化的“翟紋”,被收錄于《營造法式》等官修典籍。
四、文化象征意義 翟鳥因其尾羽修長、毛色絢麗,在《詩經》中被賦予“德禽”寓意。《邶風·簡兮》以“右手秉翟”形容祭祀舞蹈,後世逐漸将畫翟紋樣引申為吉祥、高貴的象征。明代《三才圖會》将翟鳥列為祥瑞圖譜,清代《古今圖書集成》更系統梳理了其在各藝術門類中的應用譜系。
“畫翟”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區别,以下是詳細解釋:
“畫翟”的核心含義與古代服飾制度相關,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漢典》等傳統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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