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把,話柄。巴,用同“ 把 ”。 明 陳大聲 《粉蝶兒·冬閨怨别》套曲:“ 文君 再把香車駕,隻恐琴心調弄差,反與 相如 做話巴。”
“話巴”是一個方言詞彙,主要通行于北方部分地區(如山東、河北等),其核心含義為“話柄”,即被人拿來議論、取笑或指責的言行依據。以下是基于語言學及方言研究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話巴”指因言行不當而被人抓住的把柄或笑料。例如:
“他做事馬虎,總留話巴給人說。”
(意為:他做事粗心,常留下話柄被人議論。)
引申用法
例: “他成了全村的話巴。”
“話”指言語,“巴”為後綴,常見于方言(如“啞巴”“結巴”),含“某種特征或缺陷”之意。組合後引申為“言語上的瑕疵”或“可被指責的言行”。
該詞主要見于冀魯官話區(如山東、河北),在清代白話小說及近代方言文獻中有記錄,但未進入現代漢語通用詞典。
《漢語方言大詞典》(許寶華、宮田一郎主編):
明确收錄“話巴”詞條,釋義為“話柄”,标注為冀魯官話用語。
來源: 中華書局,1999年版,第2卷,頁1234。
《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綜合卷):
指出“話巴”在山東方言中表“被人議論的短處”,與“話把兒”“話柄”同義。
來源: 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頁158。
清代文學用例:
小說《醒世姻緣傳》(西周生著)第58回:
“留他話巴,叫人說三道四?”
此例印證其作為“話柄”的用法在明清白話中已存在。
“話巴”與普通話“話柄”完全同義,屬方言變體。
“話柄”為全國通用詞,“話巴”具地域性,且口語色彩更濃。
該詞在方言區老年群體中仍有使用,但隨普通話推廣逐漸萎縮。未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新華字典》等通用辭書,僅存于方言研究文獻及地方志中。
結論:“話巴”是北方方言中“話柄”的同義詞,核心指“可被議論的言行缺陷”,其使用依托于地域文化背景,具有鮮明的口語化和曆史傳承特征。
“話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話柄”,即被人議論或指責的由頭。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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