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侯爵的封地。《漢書·地理志下》:“訖於 孝平 ,凡郡國一百三,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汝水》:“ 潁川郡 有 成安縣 ,侯國也。” 清 王鳴盛 《十七史商榷·漢書九·侯王相有别》:“諸郡國下所屬縣,有注侯國者,即所謂王子侯、恩澤侯等侯國也。”
(2).指侯爵。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汾水》:“ 漢高帝 十一年,封 靳彊 為侯國。”
"侯國"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制度内涵的複合詞,在漢語詞典及曆史文獻中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一、分封制度下的政治實體 指周代分封制中諸侯的封地,尤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中的第二等"侯"爵所建立的政權。此類封國在《禮記·王制》中被明确記載"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具有相對獨立的行政權和軍事權,需定期向周王室朝貢。漢代沿襲分封制,《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記載"漢興,功臣受封者百有餘人",此時的侯國雖保留封地名號,但實際管轄權已被郡縣制削弱。
二、爵位對應的食邑單位 特指漢代"列侯"(徹侯/通侯)的封地。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列侯所食縣曰國",這類侯國作為二十等爵制中的最高等級,僅享受封地内租稅,不掌握行政管轄權,與周代諸侯國有本質區别。《後漢書·地理志》記載東漢時期全國列侯封國數量達241個,成為中央集權制度下貴族待遇的體現。
該詞的詞源結構為偏正關系:"侯"指代爵位等級,源自甲骨文"矦"字,本義為箭靶,引申為受封者;"國"原寫作"或",從"戈"守"口"(城邑),指有武裝守衛的領地。二字組合完整呈現了古代"授爵必賜土"的分封特征。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用于曆史研究領域,指代特定時期的封建領地形态。
“侯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曆史文獻和百科資料的解釋:
侯爵的封地
指古代封建制度下,君主賜予侯爵的領地。例如《漢書·地理志》記載,西漢平帝時期全國有241個侯國,與郡縣并行管理。
侯爵的爵位
有時也代指侯爵本身,如《水經注》提到“封靳彊為侯國”,即授予侯爵稱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侯國的曆史細節,可參考《漢書》《水經注》等文獻,或查閱漢典、搜狗百科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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