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聚集全族的人。《禮記·大傳》:“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繆。” 孔穎達 疏:“合族以食者,言旁治昆弟之時,合會族人以食之,禮又次序族人以昭穆之事。”《孔叢子·獨治》:“先王制禮,雖國君有合族之道,宗人掌其列。”《遼史·營衛志中》:“部落曰部,氏族曰族。 契丹 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處。”
(2).全族,全族的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十回:“不知我們 潮州 人殺了他合族,還是我們 潮州 人□了他的祖宗,他造了這箇謡言,還要刻起書來,這不要氣死人麼!”
(3).猶聯宗。謂同姓而非一族的人聯合為一族。《晉書·孫旂傳》:“ 旂 子 弼 及弟子 髦 、 輔 、 琰 四人……遂與 孫秀 合族。”
“合族”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含義,綜合古典文獻和現代用例可作如下解釋:
聚集全族之人
指通過禮儀或活動将整個宗族的成員聚集在一起。這一用法源自古代禮制,例如《禮記·大傳》記載的“合族以食”,即通過宴飲活動凝聚宗族關系。契丹部族制度中也有“分地而居,合族而處”的描述(《遼史·營衛志》)。
指代整個家族或全族成員
強調涵蓋整個宗族範圍,如《紅樓夢》第六十八回中王熙鳳提及“合族中人”,即要求整個家族共同見證。清代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也以“合族”代指全族人。
同姓聯宗
指不同支系的同姓家族聯合為一族。例如《晉書·孫旂傳》記載孫旂一族與權臣孫秀合族的政治聯宗行為。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及傳統家族語境,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研究宗族制度、古典文學時仍具重要意義。不同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如“合族平安”側重全族範疇,而“合族而處”則強調聚集行為。
以上解析綜合了《禮記》《晉書》《遼史》等典籍及小說用例,可通過标注來源查看原始語境。
《合族》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兩個或更多個家族聯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大的族群。
《合族》這個詞的第一個字是“合”,它的部首是“口”,筆畫數是13。第二個字是“族”,它的部首是“方”,筆畫數是11。
《合族》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是由“合”和“族”兩個字組合而成。在繁體中,它的寫法與簡體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寫作《合族》的方式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但是,它的基本形狀和結構與現代寫法相似。
1. 為了共同的利益和安全,這兩個家族決定合族生活。
2. 合族後,他們的實力大大增強,成為了一個有影響力的族群。
合族并沒有太多常用的組詞,因為它本身已經是一個完整的詞語。但是,可以通過加上其他描述詞來進一步概括,例如“大合族”、“多個合族”等。
《合族》的近義詞可以是“聯盟”、“同盟”等,它們都表示不同家族的聯合。反義詞可以是“分裂”、“獨立”等,表示家族分開或獨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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