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鶴夜半而鳴。比喻各有專長。《淮南子·說山訓》:“雞知将旦,鶴知夜半,而不免於鼎俎。”亦比喻偏知一隅。 晉 葛洪 《抱樸子·至理》:“適偶有所偏解,猶鶴知夜半,燕知戊己,而未必達于他事也。” 明 梁辰魚 《紅線女》第二折:“[旦]鶴知夜半,燕識戊己,蒭蕘之言,聖人擇焉。”
“鶴知夜半”出自《淮南子·說山訓》,原文載:“雞知将旦,鶴知夜半,而不免于鼎俎。”字面指鶴具有感知夜半時分的生物習性。該典故被引申為兩類含義:
一、借物喻理層面 以鶴對時辰的敏銳感知,暗喻賢者能洞察事物先機。如宋代陸佃《埤雅》釋:“鶴夜半而鳴,亦以類感之”,認為其鳴叫行為暗含天地陰陽變化的感應能力,體現了中國古代“天人感應”哲學觀。
二、處世哲學層面 結合《淮南子》上下文語境,該句與“雞知将旦”形成對照,暗示即便具備特殊才能(如鶴的夜覺),若不能把握生存環境,仍會遭遇危險。清代王夫之《莊子解》引申此為“知幾其神”的處世智慧,強調對事物發展規律的預判與規避風險能力。
在權威文獻中,《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将其定義為“謂鶴夜半而鳴,比喻各有特長”,收錄于上海辭書出版社2014年修訂版第12冊第893頁。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雖未單獨列條,但在“鶴”字條目下特别标注其作為典故成語的文化屬性。
“鶴知夜半”是一個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析:
基本含義
成語的字面意思是“鶴在半夜鳴叫”,比喻事物或人各有專長,也暗含“偏知一隅”的局限性。例如,鶴雖能感知夜半,卻無法像雞一樣預知黎明,引申為專精某一領域但未必通曉其他事物。
出處與典故
出自《淮南子·說山訓》:“雞知将旦,鶴知夜半,而不免于鼎俎。”。原句通過對比雞與鶴的習性,說明萬物雖具獨特能力,卻難逃被宰殺的命運,既強調專長,也暗含對局限性的反思。
引申與演變
後世如晉代葛洪《抱樸子·至理》中引用:“適偶有所偏解,猶鶴知夜半,燕知戊己”,進一步引申為對某方面有深刻見解但未必全面。現代語境中,該成語也可形容洞察力強、預見性高的人。
使用場景
例句參考
這一成語兼具褒貶色彩,既認可專長,又提醒勿囿于一域。使用時可結合語境,靈活表達對“專精”或“局限”的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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