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 潘嶽 任 河陽 (今 河南省 孟縣 西)縣令,于一縣遍種桃李,傳為美談。 北周 庾信 《枯樹賦》:“若非 金谷 滿園樹,即是 河陽 一縣花。”《白氏六帖·縣令》:“ 潘嶽 為 河陽 令,樹桃李花,人號曰‘河陽一縣花。’”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續錄六》:“ 乾隆 庚寅,有翰林偶遇乩仙,因問宦途。乩判一詩曰:春風一笑手扶笻,桃李花開潑眼濃……茫不省為何語。俄禦試翰林,以編修改知縣。衆謂次句隱用 河陽 一縣花事,可雲有驗。”
河陽一縣花
釋義
指西晉文學家潘嶽(字安仁)任河陽縣令時,命全縣遍植桃花,後以此典贊頌地方官吏勤政惠民、治理有方,亦形容縣域美景如畫。
出處與典故
典出《晉書·潘嶽傳》:「潘嶽為河陽令,樹桃李花,人號曰‘河陽一縣花’。」 唐代白居易《白氏六帖》亦載:「潘嶽為河陽令,滿植桃李花,人號‘河陽一縣花’。」 潘嶽以花木美化治所,彰顯其政通人和之績,後世遂以「河陽花」「花縣」代稱縣令政績卓著之地。
用法與引申
如宋代李昉《太平禦覽》引此典喻官吏德政,明清方志常以「花縣」喻地方繁榮。
詩詞中多借「河陽花」渲染春景或追慕賢吏,如庾信《枯樹賦》「若非金谷滿園樹,即是河陽一縣花」。
權威參考
示例
北宋賀鑄《浣溪沙》:「河陽官罷文園病,觸緒蕭然。」以「河陽」暗喻潘嶽遺風,寄托對賢吏的追思。
“河陽一縣花”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内容解釋:
指代極美的人或事物,尤其形容女子容貌出衆或事物在同類中卓爾不群。例如:“她如河陽一縣花,在人群中格外耀眼。”
源于晉代潘嶽(潘安)任河陽縣令時的政績: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參考《白孔六帖》《海錄碎事》等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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