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指疏治河道、修築堤岸等治水事務。多指治理 黃河 。 清 劉大櫆 《送張閑中序》:“皇帝禦極之元年,命 山東 按察使 齊蘇勒 總督 河 務。”《清史稿·河渠志一》:“至海道雖不暢通, 河 務未可全廢,此時治 河 之法,不外古人‘因水所在,增立隄防’一語。” 周汝昌 《曹雪芹小傳》二六:“ 尹繼善 在 雍正 六年,就官授内閣侍讀學士,協理 江 南河務。”
“河務”是一個曆史性較強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側重,以下是詳細解釋:
“河務”指清代官方對河道的治理事務,主要包括疏浚河道、修築堤岸、防洪治水等工程管理,尤其以黃河治理為核心。該詞由“河”(水道)與“務”(事務)組合而成,字面意為“與河流相關的事務”。
當代語境中,“河務”可泛指河流管理相關事務,如防汛、生态維護等。例如山東黃河河務局負責監測淩汛、植樹護堤等具體工作。此外,該詞也被引申為承擔重要管理職責的象征(如成語用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清代河務制度或黃河治理史,可參考《清史稿》及地方水利志等文獻。
《河務》指的是與河流相關的事務或管理工作。它包括河流的水利工程、治理和保護,河道的疏浚和清淤,以及河流的監管等方面。
《河務》這個詞的部首是“氵”(三點水),筆畫數為9。
《河務》一詞的來源是由漢字組成的,其中的“河”字表示河流,而“務”字表示事務或管理工作,兩個字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河務”。
《河務》的繁體形式為「河務」。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河務》的古代寫法為「河務」,其中的“務”字采用了“力”旁,表示工作、事務。
1. 政府成立了一個專門的部門來負責河務的管理。
2. 這位河務局的局長在河流治理方面有豐富的經驗。
與《河務》相關的組詞有:
1. 河道:指河流的通道或水道。
2. 河堤:指河流兩岸的堤岸或防護堤。
3. 水利:指水資源的利用和管理。
與《河務》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水利:指與水相關的工程和管理。
2. 河流管理:指對河流進行治理、保護和維護的行為。
與《河務》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無河事:指沒有與河流有關的工作或事務。
2. 非河務:指與河流無關的事務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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