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合祭。《公羊傳·文公二年》:“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於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大祖。”《新唐書·禮樂志三》:“禘、祫,大祭也。祫以昭穆合食於太祖。” 宋 曾鞏 《為人後議》:“夫所謂收族者,記稱與族人合食,序以昭穆,别以禮義之類。”參見“ 合祭 ”。
(2).同炊。謂不分家。 漢 焦贛 《易林·睽之姤》:“二人同室,兄弟合食,和樂相好,各得所欲。” 明 宋濂 《鄭都事墓志銘》:“其家自 宋 南渡初即合食為義門,迄今已歷十世。”
(3).同時受享幾處食邑。 晉 袁宏 《後漢紀·桓帝紀》:“ 冀 合食四縣,賞賜皆如 霍光 。”
“合食”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種含義,不同語境下釋義有所差異:
合祭(祭祀儀式)
指将祖先或神主的牌位集中在大祖廟中共同祭祀。例如《公羊傳·文公二年》記載:“毀廟之主,陳於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大祖。”。宋代曾鞏的《為人後議》也提到“與族人合食”,即通過祭祀活動凝聚宗族。
同炊(家族共居)
表示家族成員共同生活、不分家的狀态。漢代焦贛的《易林·睽之姤》描述:“兄弟合食,和樂相好”,明代宋濂《鄭都事墓志銘》記載某家族自南宋起“合食為義門”,延續十世未分家。
共享食邑(古代封賞制度)
指受封者同時享有多個封地的賦稅收益。如《後漢紀·桓帝紀》提到權臣梁冀“合食四縣”,即同時受享四縣食邑,類比漢代霍光的待遇。
補充說明: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代禮儀制度中,現代漢語使用較少。具體釋義需結合上下文,尤其是涉及祭祀、家族制度或封賞時,需注意區分。
合食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合”和“食”兩個字組成。
合字由左右兩個部首構成,左邊是“口”部首,右邊是“ㄑ”部首。合字共有6畫。
食字由左右兩個部首構成,左邊是“米”部首,右邊是“口”部首。食字共有9畫。
合食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出現在《詩經·大雅·合食》一篇中,用來形容人們共同分享食物的情景。
在繁體中文中,合食的寫法和簡體中文中基本一緻。
在古時候,漢字“食”可以寫成“饣”,即在米字上加一個食物從嘴巴進入的弧形符號。
例句:他們一起合食,享受着團圓的時刻。
組詞:合作、食物、共同
近義詞:共進、同餐
反義詞:各食、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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