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合生 ”。
“合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表演藝術形式,主要分為唐代和宋代兩個階段的定義,具體解釋如下:
“合笙”在古籍中常與“合生”混用,二者實為同一藝術形式在不同時期的異稱。其表演特點體現了古代即興創作與民間藝術的結合,對研究唐宋文化有參考價值。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唐書》《夷堅志》等古籍原文。
合笙(hé shēng)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表示兩個不同的意思:
1. 指古代樂器,合指合圓,笙指笙管,是一種由多個類似于木笛的管子組成的樂器。在古代音樂中常用合笙配合其他樂器演奏,具有悠揚動聽的音色。
2. 比喻好合的聲音,常用來形容和諧、和睦的情況。
合笙的拆分部首是 合(hé)和竹(zhú)。
合:第2筆,合字的拼音是hé,代表兩個事物結合在一起。
笙:第17筆,笙字的拼音是shēng,是一種樂器。
合笙最早可追溯到古代的楚國。據考古學家的發現,早在先秦時期,楚國的樂隊中就開始使用合笙。隨着時間的推移,合笙逐漸在其他地區流傳開來。
合笙的繁體字形為「合笙」,并沒有特殊的變化。
在古代,合笙的寫法可能因時代和地域而有所不同。例如,在金文中,合字的寫法更簡化;而在秦漢時期,開始逐漸演變成現代的形狀。
1. 演奏合笙的樂曲,使我感到心曠神怡。
2. 在這個家庭中,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一直很合笙。
組詞:合奏、合樂、笙管。
近義詞:合音、和聲、協奏。
反義詞:不合、嘶啞、不協調。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