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聲斥責喝叫。 唐 杜牧 《杜秋傳》附《王眉山傳》:“至 武宗 南巡,出意外事,而供奉諸妓,能曲謹不蒙呵嚷,則 王寳奴 實主持之。”
"呵嚷"是一個漢語方言詞彙,主要在北方部分地區使用,其核心含義指高聲斥責、大聲吵鬧或喧嘩。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解釋,可具體分析如下:
一、語義構成與演變
該詞由“呵”(hē)與“嚷”(rǎng)複合而成:“呵”本義為斥責、怒喝(《說文解字》:“呵,大言而怒也”);“嚷”指叫喊、喧鬧。二者結合後強化了聲音洪亮、情緒激烈的語義特征,常見于口語場景。
二、具體釋義
高聲斥責
指用嚴厲的語氣大聲責備他人。
例:孩子打碎花瓶後,父親氣得直對他呵嚷。
來源:許寶華、宮田一郎《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年)第3卷,頁2108
喧嘩吵鬧
形容多人争吵或環境嘈雜混亂。
例:集市上人群呵嚷不休,幾乎聽不清說話聲。
來源:李榮《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年)綜合卷,頁872
三、地域使用特征
該詞屬北方官話方言詞彙,在河北、山東、山西等地的口語中保留較多,但未進入現代漢語通用詞彙體系。其使用頻率隨普通話推廣逐漸降低,但仍活躍于地方文學及日常對話。
來源:錢曾怡《漢語官話方言研究》(齊魯書社,2010年)第七章第三節
四、近義辨析
與“呵斥”相比,“呵嚷”更強調聲音洪亮和場面喧鬧;與“嚷嚷”相比,則更突出責備的嚴厲性。
來源:符淮青《現代漢語詞彙(增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56
參考文獻
“呵嚷”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ē rǎng,其核心含義為大聲斥責、喝叫。以下為詳細解釋:
文獻例證:
唐代杜牧在《杜秋傳》附《王眉山傳》中記載:“至武宗南巡,出意外事,而供奉諸妓,能曲謹不蒙呵嚷,則王寳奴實主持之。”
此例中,“不蒙呵嚷”指未受大聲斥責,側面反映該詞用于描述權威者對下屬的嚴厲态度。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或古典語境,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
“呵嚷”強調高聲斥責的行為,兼具動作與情緒的雙重表達,多見于古代文本。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唐代文學作品中的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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