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常出現的某些預示吉兇的天象。《左傳·昭公十七年》:“天事恆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 杜預 注:“天道恆以象類告示人。”《後漢書·襄楷傳》:“帝以 楷 言雖激切,然皆天文恆象之數,故不誅。”《三國志·魏志·文帝紀》:“初, 漢 熹平 五年,黃龍見 譙 …… 颺 曰:‘其國後當有王者興,不及五十年,亦當復見。天事恆象,此其應也。’”
“恒象”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與經典文獻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源構成 “恒”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常也,從心從舟,二心相續之形”,本義指永久、經常的狀态,如《詩經》中“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即取此意;“象”則源自古代對自然現象的觀察,《周易·系辭》載“天垂象,見吉兇”,指可感知的現象或規律。二字合稱“恒象”,指代恒定不變的現象或規律。
二、經典文獻内涵 在《周易》體系中,“恒象”與“變象”相對,特指天地運行中穩定可循的法則。如《周易·恒卦》彖傳曰“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禮記·中庸》亦言“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均強調恒常之道蘊含的規律性。漢代鄭玄注《易緯通卦驗》時,将日月運行、四時代序稱為“大恒之象”。
三、哲學引申義 宋代理學家朱熹在《朱子語類》中拓展其義,提出“理之恒象,事之定理”,将自然界的恒定現象與儒家倫理的永恒準則相聯繫。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則從實證角度論述“氣化流行,生生不息,是謂恒象”,賦予其物質運動規律的含義。
主要參考資料:
“恒象”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來源和背景理解:
基本解釋
指恒定不變的形象或狀态,強調持久性和穩定性。源自《孟子·盡心上》中“人之恒象,其猶天之恒象乎?”的論述,倡導人應如自然規律般保持一貫的品德與行為。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人或事物在逆境、誘惑中保持堅定态度,如“他面對挑戰始終恒象,展現了非凡的定力”。
基本解釋
指預示吉兇的常見天象,帶有占卜色彩。例如《左傳·昭公十七年》提到“天事恆象”,認為自然現象與人間禍福相關。
文獻例證
《後漢書·襄楷傳》等古籍記載了通過觀測恒象推測國運、災變的案例,如“黃龍見譙”被視為帝王興起的征兆。
在命理學中,“恒象”被引申為特定符號的固定象征,如甲乙木代表官運、丙丁火象征學業等(參考道客巴巴資料),但此用法屬于專業領域,日常較少涉及。
現代語境下,“恒象”多指穩定的品德或狀态;古籍中則與天象占卜相關。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安處先生阿片白旂暴诃奔趣波累不知颠倒川壑楮券道死釣文鈎對舉發喊翻茬房驷封疆大員拂翟貴珍懷黃皇都虎彪胡咧咧火城蛟龍得雨勦撲借端進貨救火拯溺姬易曠度枯槐聚蟻困急癞蛤蟆涼友靈域蠻悍毛瑟冥昏呶呶不休破敝頗超破分汽化慶都青鶴青木香撒撥傷亡少揚屍首使團蒐羅隨緣樂宿直提綱徒候違代惟度鄉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