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定的法度。 南朝 宋 謝莊 《歌黃帝》:“分至乘結晷,啟閉集恆度。” 唐 任華 《懷素上人草書歌》:“或逢花箋與絹素,凝神執筆守恆度。”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内監·何文鼎》:“時 壽寧侯 張鶴齡 、 建昌侯 延齡 ,以椒房被恩,出入禁中無恆度, 文鼎 心惡之。” 清 曾國藩 《江甯府學記》:“先王之制禮也,人人納於軌範之中……緌纓紳佩有恆度。”
“恒度”是漢語中具有古典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和用法兩個層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恒”本義指長久不變的狀态,《說文解字》釋為“常也”,引申為規律性;《漢語大詞典》記載“度”作名詞時特指法度、準則。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字面可理解為“恒定的法度”或“持久的規範”。
二、語義分層
常規法度(名詞用法) 《漢書·賈誼傳》注引應劭曰:“恒度,謂五常之法”,特指儒家倫理中的基本道德準則,如仁、義、禮、智、信等維系社會運轉的核心規範。
恒定狀态(形容詞用法) 宋代文獻《朱子語類》載:“天地運行,恒度不忒”,用于描述自然界或事物保持穩定不變的持續狀态,強調規律性和持久性特征。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漢語中主要保留于學術著作和文學創作領域,《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标注為書面語詞,多用于表達“持久不變的标準”或“恒定狀态”的修辭語境。
“恒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恒度”指一定的法度或準則,強調事物遵循的固定規則或标準。該詞由“恒”(持久、不變)和“度”(法度、标準)組合而成,整體表達對穩定規範的遵循。
現代漢語中,“恒度”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文學或曆史研究領域,用于描述傳統規範或穩定準則。例如:“文化傳承需守恒度,方能曆久彌新。”
該詞與“法度”“準則”近義,但更強調持久性,區别于臨時性規則。反義詞如“無常”“失範”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現代用例,中标注的來源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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