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代一種鼓名。《元史·禮樂志五》:“和鼓,制如大鼓而小,左持而右擊之。”
(1).與鼓聲相和。《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 鄭玄 注:“樂作鳴之,與鼓相和。”
(2).喻态度依違兩可的人。《宋史·張士遜傳》:“ 曹利用 在樞府,藉寵肆威, 士遜 居其間,無所可否,時人以‘和鼓’目之。”
“和鼓”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需從曆史語境與功能屬性兩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和”本義為聲音相應和諧,《說文解字》釋為“相應也”,引申為調和、協調;“鼓”為打擊樂器統稱,《周禮·春官》記載“六鼓”包含不同形制與用途的鼓類。二字組合成“和鼓”,特指古代禮儀或樂舞中用于調和節奏、彰顯禮制的樂器,如《樂書》所述“和鼓以節樂,禮樂相成”。
二、曆史功能考據
三、形制演變 漢代鄭玄注《禮記》稱和鼓“木框革面,徑二尺三寸”;至唐宋時期發展為懸挂式架鼓,如敦煌壁畫第112窟繪有雙槌擊奏形态。清代《皇朝禮器圖式》記錄宮廷和鼓以朱漆飾雲紋,體現等級規範。
按《漢語大詞典》及傳統樂律文獻,此詞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其文化外延,建議參考中華書局版《周禮正義》及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國古代樂器史》深化認知。
“和鼓”是一個漢語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三種含義,解釋如下:
元代鼓名
指元代的一種打擊樂器,形制類似大鼓但較小,演奏時左手持鼓、右手擊打(源自《元史·禮樂志五》)。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詞典中被收錄,是核心含義。
與鼓聲相和
古代禮樂中,用金屬樂器(如錞、镯)與鼓聲配合,形成和諧的演奏效果(《周禮·地官·鼓人》記載:“以金錞和鼓”)。
比喻态度依違兩可的人
《宋史·張士遜傳》中以“和鼓”隱喻立場搖擺不定的人,屬于引申義,現代使用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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