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香、艾置于頭頂燒灼供佛,為僧徒修煉苦行之一。 唐 蘇鹗 《杜陽雜編》卷下:“又有僧以艾覆頂上,謂之鍊頂。” 唐 無名氏 《大唐傳載》:“ 薛汝丹 家在 南嶽 ,常與一僧知聞,其僧每年以香鍊頂供養佛,至八十餘終。”
"煉頂"是佛教修行術語,指僧人為求佛法真谛而焚燒頭頂的苦行方式。該詞由"煉"(錘煉、鍛煉)與"頂"(頭頂)組合而成,特指通過極端肉體考驗來磨砺心性的宗教實踐。
在佛教經典《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記載,藥王菩薩曾燃身供佛,這被視為煉頂儀式的經典依據。唐代高僧玄奘西行求法期間,其弟子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中提及"煉頂"屬于頭陀行中的身供養法門。清代《佛學大辭典》将其歸類為"燃身供養"的變體,強調這種修行需具足菩提心且不執着于相。
現代佛學研究中,中國佛教協會官網《中國佛教儀軌制度》專章指出,煉頂等燃身供養法在現代已不提倡,重點轉向心性修煉。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2021年發布的《漢傳佛教苦行研究》顯示,該修行方式在9世紀達到高峰,後隨禅宗興起逐漸式微。
“煉頂”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佛教僧徒将香或艾草置于頭頂燒灼,作為苦行修煉的方式之一。這種修行方法通過肉體疼痛表達對佛的虔誠,屬于宗教苦修行為。
煉頂反映了古代佛教徒對“身苦即心淨”理念的踐行,旨在通過肉體痛苦達到精神超脫。此類苦修在唐代較為常見,但後世逐漸減少。
部分現代解釋(如“反複錘煉以達到極緻”)屬于字面引申義,缺乏文獻依據,需注意與原始宗教含義區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杜陽雜編》《大唐傳載》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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