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刻字于石。亦指立碑。《隋書·史萬歲傳》:“於是勒石頌美 隋 德。” 宋 程頤 《明道先生墓表》:“勒石墓傍,以詔後人。” 明 劉基 《紹興崇福寺記》:“ 秦始皇帝 東遊,勒石自頌之所也。”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公又請倣 漢 唐 故事,擇儒臣校正十三經文字,勒石太學。”
"勒石"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厚重感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在石質材料上镌刻文字或圖案的行為及成果。該詞由動詞"勒"(雕刻)與名詞"石"(石材)構成動賓結構,最早見于《後漢書·窦憲傳》記載的"封神丘兮建隆嵑,熙帝載兮振萬世",李賢注"刻石紀功"即為此類行為的早期文獻記載。
從詞義發展脈絡分析,勒石行為包含三個遞進層次:其一指雕刻技藝本身,《說文解字》釋"勒"為"馬頭絡銜也",引申為約束性雕刻動作;其二指承載文字的石質媒介,如碑碣、摩崖等實物載體;其三引申為通過石刻實現的紀念功能,如《文心雕龍》所述"碑者,埤也。上古帝皇,紀號封禅,樹石埤嶽"的銘功傳統。
在文化實踐層面,勒石主要呈現三種形态:紀功碑(如東漢《燕然山銘》)、記事碑(如唐代《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法書碑(如王羲之《蘭亭序》石刻本)。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将其規範釋義為"在石上刻字",這一解釋既保留了詞源本義,又涵蓋了書法、金石學等衍生領域。
該詞的文化價值體現在雙重維度:物質層面構成金石學研究對象,精神層面承載着"不朽"的文化觀念。如《左傳》"三不朽"說中"立言"的物化形态,通過勒石實現"托有形之物,傳無窮之意"的終極追求,這一文化心理至今仍影響着紀念碑的建造傳統。
“勒石”是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刻字于石碑或立碑,具有曆史、文化和藝術等多重意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勒石”指在石碑、石柱等硬質材料上刻寫文字或圖案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括:
如今,“勒石”仍用于藝術雕刻和文化展示,如1984年劉海粟題寫“闆橋書屋”并勒石留存。
近義詞包括“刻石”“镌碑”,反義詞如“毀碑”。需注意,“勒石”偶被引申為“穩定局勢”的比喻,但此用法較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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