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音樂的學問。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樂律二》:“ 唐 人樂學精深,尚有雅律遺法,今之燕樂古聲多亡,而新聲大率皆無法度。”
好學,樂于學習。《禮記·學記》:“不學雜服,不能安禮;不興其藝,不能樂學。” 孔穎達 疏:“不歆喜其雜藝,則不能躭翫樂於所學之正道。”
“樂學”一詞包含兩層核心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最早見于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樂律二》,原文記載:“唐人樂學精深,尚有雅律遺法。”此處“樂學”特指與音樂相關的學問,涵蓋唐代雅樂的律法、演奏技藝等音樂理論研究。
好學精神
源自《禮記·學記》:“不興其藝,不能樂學。”指通過培養興趣達到主動學習的狀态,強調學習過程中情感投入的重要性。
三重學習境界
據現代釋義(),學習分為:
當代教育語境中,“樂學”常被引申為以積極心态探索知識的教育理念,主張通過激發内在動力實現高效學習。該詞從音樂學科術語發展為兼具方法論與教育哲學内涵的複合概念。
樂學是指以愉悅的心态和積極的态度進行學習。樂學是指在學習中保持興趣和樂趣,以提高學習效果和效率。
樂學的部首是⺡(父部),拼音是le4。它的總筆畫數目是10畫。
樂學最早出現在《孟子·告子上》:“有樂而後可學也。”樂學的概念強調學習應該具有愉悅感,通過享受學習,才能夠達到更好的學習效果。
樂學的繁體字是樂學。
古時候樂學的寫法可能是樂學或樂學,不過現代漢字寫法已經統一為樂學。
1. 小明在樂學的過程中提高了自己的學習成績。
2. 樂學使得學習變得有趣且有效。
樂學者、樂學樂教、樂學成才等。
愉學、快樂學習
苦學、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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