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婚禮所用雕飾豪華的花燭。《南齊書·禮志上》:“連卺以鏁,蓋出近俗,復别有牢燭,雕費采飾,亦虧曩制……堂人執燭,足充焫燎,牢燭華侈,亦宜停省。”
"牢燭"為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需從構詞法與曆史語義角度解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牢"字本義指圈養牲畜的欄舍,引申為堅固、穩定之義,如《戰國策》"牢不可破"即取此意。"燭"字甲骨文形似火炬,《說文解字》釋為"庭燎火燭",原指火炬,後演變為照明器具的統稱。
二字組合成"牢燭",在《全唐詩》卷四八一李紳詩作中出現"牢燭裁量夜未央"之句,此處"牢"作形容詞修飾"燭",可解作"穩固耐燃的蠟燭"。宋代《太平禦覽·器物部》引《荊楚歲時記》注疏,提及祭祀用燭需"牢而持久",佐證其特指儀式中特制的長效蠟燭。
該詞在明清文獻中逐漸少見,現代《現代漢語詞典》及《辭海》未單列詞條,但可通過構詞規律推演其語義。參照北京大學CCL語料庫,明清小說如《醒世姻緣傳》仍存"牢燭高燒"的描寫,用于形容廳堂照明場景,突顯蠟燭質量與燃燒穩定性。
“牢燭”是古代婚禮中使用的一種裝飾華麗的花燭,具體解釋如下:
牢燭(拼音:láo zhú,注音:ㄌㄠˊ ㄓㄨˊ)指古代婚禮儀式中雕刻精美、裝飾奢華的蠟燭,常用于烘托喜慶氛圍。
該詞最早見于《南齊書·禮志上》,文中提到:“連卺以鏁,蓋出近俗,復别有牢燭,雕費采飾,亦虧曩制……堂人執燭,足充焫燎,牢燭華侈,亦宜停省。”。這段記載表明,南朝時期婚禮中已使用牢燭,但因其過于鋪張,曾被建議廢止,反映了當時對禮制簡樸化的傾向。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南齊書》原文或古代禮制相關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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