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一種殘酷的刑具。用刑時使受刑人伸腿平坐于長凳,将膝蓋系于其上,然後在腳跟下墊磚,愈墊愈高以逼供。《革命民歌集·上海工人三次起義時的革命歌謠》:“老虎凳,絞刑架,我伲咬緊鋼牙。”
老虎凳
釋義
老虎凳(lǎo hǔ dèng)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原指一種用于施加酷刑的刑具,後引申為形容極端痛苦的處境或嚴酷的考驗。
本義
指一種木制刑具,通常由長凳和固定腿部的木架構成。行刑時将受刑者綁于凳上,通過在膝蓋下墊入磚塊等硬物,使雙腿反關節拉伸,造成劇烈疼痛。該刑具因形似老虎張口(腿部固定處狀如虎口)而得名。
引申義
現代漢語中常用于比喻:
老虎凳作為近代中國出現的刑具,多見于20世紀前半葉的司法審訊或戰争時期。其設計原理是通過機械性拉伸肢體關節,造成難以忍受的疼痛,但不會直接緻命,屬于典型的“肉刑”。
在當代語境中,“老虎凳”已成為中國近代苦難記憶的文化符號之一:
參考資料
(注:因部分曆史文獻無公開數字資源,未提供鍊接;可參考實體書籍或權威學術數據庫獲取完整内容。)
老虎凳是中國舊社會特有的一種刑具,主要用于通過施加極端痛苦來逼供或懲罰受刑者。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構造
由長凳和垂直木柱(或靠背)組成,兩者呈90度直角。受刑者被綁坐在凳上,上身緊貼木柱,雙手反綁,雙腿伸直固定于凳面,膝蓋以上用繩索捆綁。
施刑過程
在受刑者腳跟下逐塊墊磚,通過牽拉腿部關節韌帶造成劇痛。通常墊至3-4塊磚時,受刑者會因肌肉撕裂、瘀血或關節脫位而難以忍受,甚至可能緻殘或死亡。
老虎凳被視為中國封建與半殖民地時期壓迫的象征,反映了舊社會司法體系的殘酷性。其名稱可能源于施刑時受刑者表情扭曲如“虎面”,或形容刑具如老虎般兇殘。
(注:如需了解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具體展館信息,可參考、7、12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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