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冤案。 唐 戴叔倫 《臨川從事還别崔法曹》詩:“謬官辭獲免,濫獄會平反。”
“濫獄”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àn yù,其核心含義與司法不公導緻的冤案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司法機關濫用職權,隨意關押無辜之人或制造不公正的判決。該詞強調對司法權力的濫用,違背法治原則,常用來描述冤案或司法腐敗現象。
司法濫用
根據《查字典》解釋,“濫獄”特指司法機關或個人利用職權,對無辜者進行非法拘禁或錯誤定罪。例如唐代戴叔倫詩句“濫獄會平反”中,即暗含冤案終得糾正的語境。
曆史背景
古代文獻中,“濫獄”多與司法體系弊端關聯。如《臨川從事還别崔法曹》提到的“濫獄平反”,反映了當時對冤案糾正的呼籲。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戴叔倫的詩作,後散見于曆代司法批判文獻。現代語境下,常用于強調法治與司法監督的重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背景,可參考古典司法文獻或權威詞典釋義。
濫獄(làn yù)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拆分的部首是“水”和“犬”,其中“水”是完整的部首,而“犬”則是省略了一些筆畫。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的繁體寫法為「欄獄」。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許多不同,這種寫法較為複雜,其中「欄」表示圍欄,「獄」表示監獄。
「濫獄」一詞用來形容一種濫用司法權力的行為,特指************、亂用刑事拘留和監禁措施,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的情況。
以下是一些例句:
與「濫獄」相關的組詞有「濫用」和「監獄」。
「濫用」表示************、權力或資源;「監獄」表示被國家用來收容和懲罰犯人的機構。
近義詞包括「************」、「濫用刑事拘留」等,反義詞可選「合法拘留」、「嚴格執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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